|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地上地下总建筑面积约9.6万平方米,楼层层数26层,工程造价约为650万元。招标内容:高层住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它相关设计服务工作(包括管线综合、室外道路、室外管线等配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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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单位报名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四、同类项目界定单项工程设计合同费用为65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建筑设计项目。 |
| 五 、报名须知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 年2月24日9时至 2014年2月28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投标报名日期不得超过30日历天)原件及复印件; 3、本工程报名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单位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或未能体现所在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单位上三年度设计的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同类工程设计合同、设计蓝图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单位上三年度完成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设计项目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合同及设计蓝图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 ①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第1、2、3条要求的材料,所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必须具备相同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变更的,须附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为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于 2014年2月24日9时至 2014年2月28日17时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窗口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领取招标文件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
| 六 、资格预审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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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其他 |
1、本项目设计取费基数按约650万元计算 2、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3、现场报名地点及电话: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电话-传真:0532-85933389 4、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报名期限:2014年2月24日9时0分 - 2014年2月28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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