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水青木华四期18#-24#、26#-28#楼项目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4/1/22 |
公告号: |
201410-010g |
| 项目名称: |
水青木华四期18#-24#、26#-28#楼项目 |
| 工程地点: |
城阳区夏庄街道华仙路南、黑龙江路西 |
| 资金来源: |
私人或民营投资 |
出资比例: |
自筹100% |
| 招标工程类型: |
施工总承包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35000万元 |
工程造价: |
9000万元 |
| 结构形式: |
剪力墙 |
工程规模: |
56201.74平方米 |
| 计划文号: |
青城发改投资函【2013】217号、青城发改投资函【2014】1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字第370200201416009 |
| 建设单位: |
青岛鑫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孙超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0888877 |
| 代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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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建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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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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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单位: |
青岛鑫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孙超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0888877 |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王慧娟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68957177 |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 |
房地产产权人: |
青岛鑫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46859号、第20146861号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水青木华四期18#-24#、26#-28#楼项目,建筑面积为56201.74平方米。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等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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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企业;
2、注册地不在城阳区行政辖区内的企业,报名时应提供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阳分局和城阳区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报名
本工程实行网上投标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4年1月22日9时至2014年1月27日16时在青岛市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e-qdpm.com/gcc)或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上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下载报名凭证并妥善保存,报名网络技术支持电话:85871707。网上报名合格的投标企业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行政大厅二楼,电话:87968121)进行确认(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青岛市以外企业需提供《入青信用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企业除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还须办理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供)、安全生产资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 4、城阳辖区以外的企业,报名时应提供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阳分局和城阳区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还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6、青岛市城阳区解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7、投标单位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以上1、2、3、4、5、6、7条要求的材料原件,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无。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另行通知。 |
| 八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报名截止后,项目的答疑、澄清、变更等信息必须登录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获取。 |
| 公告时间:2014年1月22日9时0分 - 2014年1月27日16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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