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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山炮台遗址修缮加固工程(二次公告) 2014-01-16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山炮台遗址修缮加固工程(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1/16 公告号: 2014-028g
项目名称: 青岛山炮台遗址修缮加固工程(二次公告)
工程地点: 青岛山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修缮
本项目总投资额: 15850万元 工程造价: 20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文物保函[2013]1385号、鲁文保函[2013]118号、青文物函字[2013]44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山炮台一战遗址公园开发建设指挥部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379199791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山炮台一战遗址公园开发建设指挥部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3791997916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李潇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57322306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青岛山,工程造价为2000万元。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少量建筑垃圾,按青岛市有关规定,建筑垃圾自行解决,不影响市容。
2、招标内容: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壹级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投标报名时不需要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无。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1月16日9 时至2014年1月22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后应于2014年1月16 日9时至2014年1月22 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 2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八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13573223068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4年1月16日9时0分 - 2014年1月22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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