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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沽河(胶州段)综合治理样板段(正阳路-扬州路)湖心岛水系景观工程 2014-01-03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大沽河(胶州段)综合治理样板段(正阳路-扬州路)湖心岛水系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1/3 公告号: 3702817335305942013stS001207
项目名称: 大沽河(胶州段)综合治理样板段(正阳路-扬州路)湖心岛水系景观工程
工程地点: 大沽河胶州段,北起扬州路,南至正阳路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园林绿化
本项目总投资额: 12508万元 工程造价: 1170.83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0平方米
计划文号: 胶发改审【2013】314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胶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姜淑娟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2289203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胶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 姜淑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2289203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惠铭艳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220530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817335305942013stS001207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大沽河正阳路至扬州路段湖心岛水系景观工程。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对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市,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办理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工程《入青信用证》; 外地企业中标后,必须在胶州设立分支机构,并且到胶州市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单项工程造价在8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
六、重要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只接受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中的会员参与投标;未办理入库的投标人,请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入库、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一经在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zggzyjyzx.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贰拾贰万元,投标截止前必须到帐。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缴纳方式必须采用支票、电汇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帐户中支出(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2014年1月3日9时至2014年1月22日9时30分前,在本公告下方点击"招标文件下载"按钮自行下载,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
未注册为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会员的, 应先登录"会员中心"栏目进行网上注册申报。
八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咨询电话: 053282205266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8587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4年1月3日9时0分 - 2014年1月9日17时0分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14/1/8 14:52:00 2014/1/8 14:52:00 2014/1/8 1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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