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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流路(安亭路路口至赵红路段)门头整治及外立面改造项目 2013-12-16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南流路(安亭路路口至赵红路段)门头整治及外立面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3/12/16 公告号: 201310-376g
项目名称: 南流路(安亭路路口至赵红路段)门头整治及外立面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 城阳区流亭街道南流路(安亭路路口至赵红路段)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 114.38万元 工程造价: 102.5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0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城发改投资【2013】354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杨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912333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杨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912333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浩丰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聂红云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965798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流亭街道南流路(安亭路路口至赵红路段)进行门头整治及外立面改造,整治门
头约58处,改造外立面约956平方米。筹建工作已就绪,现公开招标。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青岛市辖区以外企业必须提供入青信用登记证。
2、城阳辖区以外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阳分局和城阳区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报名要求
本工程实行网上投标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3年12月16日 9时至2013 年12月20日16 时(节假日除外)在青岛市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e-qdpm.com/gcc)或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上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下载报名凭证并妥善保存,报名网络技术支持电话:85871707。网上报名合格的投标企业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行政大厅二楼,电话:87968121)进行确认(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册地在青岛辖区以外的企业需提供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登记证》;
(3)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资格证(B证)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企业,需已在城阳区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还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6)城阳区解欠办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以上1、2、3、4、5、6条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无。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七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2、报名截止后,项目的答疑、澄清、变更等信息必须登陆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3、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3年12月16日9时0分 - 2013年12月20日16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