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河道治理、两岸堤防填筑、修建排水管涵、防汛路和交通桥等工程。河道治理范围为源头河王沙路安乐桥至308国道西小水桥段(河道中心桩号0+000至1+956),总长度为1956m;防汛路长度为1689m,路基宽度12m,路面宽度7.5m;同时建设1座交通桥和9处管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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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注册地在城阳辖区以外的水利水电企业,报名时须提供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阳分局和城阳区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3、注册地在青岛市辖区以外的水利水电企业或青岛市非水利主项资质的企业须持有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核发的有效企业备案证;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要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四、报名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于2013年12月12日14 时至2013年 12月19 日11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装订成册的一套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城阳区山城路195号,行政大厅2楼;联系电话:87968121)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的社保证明原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有效期内)的复印件(外地入青企业除提供承建本工程的项目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还须办理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上五年度完成同类工程项目的工程合同、竣工证明材料、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网上公示的项目书面提供该项目中标公示的官方中文网站及招投标主管部门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章。网上无公示项目的业绩不予认可;上述提供资料如有虚假,取消投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5、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企业,需已在城阳区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6、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还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7、注册地在青岛市辖区以外的水利水电企业或青岛市非水利主项资质的企业须持有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核发的有效企业备案证;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以上1、2、3、4、5、6、7条要求的材料原件,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同类工程界定
上五年度完成单项合同1000万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另行通知。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 八 、其他 |
|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公告时间:2013年12月12日14时0分 - 2013年12月19日11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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