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芙蓉院小区二期、兴悦华城小区、北下庄小区、薛家泊子小区、蜊叉泊小区、铁路小区、辛明园东小区 7个小区楼院整治内容。 (二)招标内容:芙蓉院小区二期、兴悦华城小区、北下庄小区、薛家泊子小区、蜊叉泊小区、铁路小区、辛明园东小区 7个小区改造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三)本工程不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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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投标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 不需要 具有同类工程要求。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单项设计合同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仅在综合评分中使用)。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八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设计企业,请于2013年12月16日09时至2013年12月20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受理科(开发区江山中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二楼)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保证金收据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4)投标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5)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以上要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
九 、资格预审办法 |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青岛市城市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青建管字【2013】6号。 |
十 、其他 |
(1)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2 万元,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到账,如未到账直接取消投标资格。(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账号:802370200691703;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2)本工程为不带方案设计。 (3)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报名期限: 2013年12月16日9时0分 - 2013年12月20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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