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招标内容: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业主所需的其他相关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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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投标单位可报名参加投标。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营业资格。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并具有市政或道路或市政交通或城建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同类工程界定 上三年度单项合同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3年12月23日13:30时至2013年12月30日11:30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报名(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电话:0532-85916080)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最新企业章程(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投标报名日期不得超过30日历天)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若市政或道路或市政交通或城建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需提供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或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以上要求的材料参加报名,且投标报名资料中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为合格投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各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及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企业,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
五 、其他 |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
公告时间:2013年12月23日13时30分 - 2013年12月30日11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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