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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文体艺术中心-文体馆项目室外景观工程 2013-12-0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城阳文体艺术中心-文体馆项目室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3/12/4 公告号: 201310-358g
项目名称: 城阳文体艺术中心-文体馆项目室外景观工程
工程地点: 青岛市城阳区崇阳路北、和阳路南、青岛新天地西、江城路东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园林绿化
本项目总投资额: 18400万元 工程造价: 469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青城发改投资【2013】120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00201316030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于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868823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博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孙晓丽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5953217217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慧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6895717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青岛市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367698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概况:包括园林小品、园林铺装、园林绿化、喷灌及照明等内容的深化设计及施工,投资额约469万元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对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外省、市,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办理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4、青岛市辖区以外企业须提供入青信用登记证明;注册地不在城阳区行政辖区内的企业,报名时应提供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阳分局和城阳区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承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若职称证上无专业,需携带园林绿化类专业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职称证书中工作单位名称与报名单位不一致时或未能体现单位名称,需同时提供本人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四、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3年12月5 日9 时至2013年12 月11日16 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行政大厅二楼,电话:87968121)参加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提交)、青岛市以外企业需提供《入青信用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承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若职称证上无专业,需携带园林绿化类专业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职称证书中工作单位名称与报名单位不一致时或未能体现单位名称,需同时提供本人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4、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企业,需已在城阳区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还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以上1、2、3、4、5条要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七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2、报名截止后,项目的答疑、澄清、变更等信息必须登录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公告时间:2013年12月4日9时0分 - 2013年12月11日16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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