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工程概况:城阳文体艺术中心-文体馆项目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崇阳路北、和阳路南、青岛新天地西、江城路东,建筑面积为19450平方米。2、城阳文体艺术中心-文体馆项目智能化工程,本次招标为施工图范围内的专业扩声、灯光等智能化工程的深化设计及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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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青岛市辖区以外企业须提供入青信用登记证;
2、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智能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项目经理资质为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报名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3年11月7日14 时至2013年11月14日11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行政大厅二楼,电话:87968121)参加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青岛市以外企业需提供《入青信用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企业除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还须办理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供)、安全生产资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还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5、企业上三年度完成同类工程项目的工程合同、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书面提供中文官方网站及招投标主管部门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法人章。如有虚假,取消投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以上1、2、3、4、5条要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单位上三年度至少完成过一个同类工程业绩;
七、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单项工程合同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公用建筑智能化工程(总承包承揽范围内的除外)。 |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另行通知 |
| 九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2、报名截止后,项目的答疑、澄清、变更等信息必须登录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3、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公告时间:2013年11月7日14时0分 - 2013年11月14日11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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