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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城区输水管线工程设计项目(重新招标) 2013-11-07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南北城区输水管线工程设计项目(重新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3/11/7 公告号: 开发区2013-257g
项目名称: 南北城区输水管线工程设计项目(重新招标)
工程地点: 银海路,疏港高架路(黄河路至前湾港路)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设计
本项目总投资额: 7200万元 工程造价: 45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开管发﹝2012﹞20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单位: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凌志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519425811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凌志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5194258111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罗心泽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561653681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DN800×5000米,DN600×2300,(输水管道)一万吨加压泵站1座,加氯站1座等。
(二)招标内容:南北城区输水管线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与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等全过程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三)本工程不分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具有给水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需具有同类工程要求。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单项设计合同投资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水工程设计项目。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八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预审,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设计企业,请于2013年11月7日09时至2013年11月13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处(开发区江山中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二楼)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保证金收据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原件;
(4)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若不能体现专业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5)企业上五年度设计的同类工程业绩(设计合同及正式的施工蓝图原件)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以上要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九 、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青岛市城市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青建管字【2013】6号
十 、其他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3万元,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到账,如未到账直接取消投标资格(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账号:802370200691703;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联系电话:68976528
本工程为不带方案招标。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报名期限: 2013年11月7日9时0分 - 2013年11月13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