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上庄安置区搬迁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3/10/25 |
公告号: |
开发区2013-237g |
| 项目名称: |
上庄安置区搬迁改造工程(监理) |
| 工程地点: |
珠宋路以西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财政投资 |
| 招标工程类型: |
监理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75000万元 |
工程造价: |
50000万元 |
| 结构形式: |
框剪 |
工程规模: |
163469.32平方米 |
| 计划文号: |
青开管发【2012】2号文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字第370200201317016 |
| 建设单位: |
青岛市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马钢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86811788 |
| 代建单位: |
青岛宏顺置业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唐春宝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86811788 |
| 招标单位: |
青岛市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青岛宏顺置业有限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马钢、唐春宝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86811788 |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惠铭艳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15966939508 |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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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产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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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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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总建筑面积163469.32㎡,其中地上125069.65㎡,地下38399.67㎡;其中:1#-5#住宅楼,地上15层,剪力墙结构;6#-23#住宅楼,地上6层,地下1层,框架、异形柱、剪力墙结构;24#-27#住宅楼,地上18层,剪力墙结构;28#、29#、31#、33#商业楼,30#办公楼,32#幼儿园,地上1-4层,半地下层,地下1层,地下车库,框架结构;1#、2#地下车库,框架结构。 |
| 标段名称 | 地址 | 规模 | 标段内容 | | 1:一标段 | 珠宋路以西一西侧 | 68754.77平方米 | 包含1#-5#住宅楼,地上15层,剪力墙结构; 6#-13#住宅楼,地上6层,地下1层,框架、异形柱、剪力墙;28#、29#商业楼,地上1层、半地下层、地下车库;2#地下车库工程,地下1层, 框架结构。 | | 2:二标段 | 珠宋路以西一东侧 | 94714.55平方米 | 包含14#-23#住宅楼,地上6层,地下1层,框架、异形柱、剪力墙; 24#-27#住宅楼,地上18层,剪力墙结构; 30#办公楼, 地上2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31#、33#商业楼,地上3-4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32#幼儿园工程,地上3层,框架结构;1#地下车库工程,地下1层,框架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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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注册地非青岛市区域内的外地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证》;注册地非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的投标企业中标后七日内须到区城市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壹级项目总监执业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不需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一等框剪结构住宅工程(仅在综合评分中使用)。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一标段(西区):包含1#-5#住宅楼,地上15层,剪力墙结构; 6#-13#住宅楼,地上6层,地下1层,框架、异形柱、剪力墙;28#、29#商业楼,地上1层、半地下层、地下车库;2#地下车库工程,地下1层, 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68754.77㎡(地上:53214.47㎡,地下15540.3㎡),预计工程造价约20795万元; 二标段(东区):包含14#-23#住宅楼,地上6层,地下1层,框架、异形柱、剪力墙; 24#-27#住宅楼,地上18层,剪力墙结构; 30#办公楼, 地上2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31#、33#商业楼,地上3-4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32#幼儿园工程,地上3层,框架结构;1#地下车库工程,地下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94714.55㎡(地上71855.18㎡,地下22859.37㎡),预计工程造价约29205万元。 |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并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等相关资料,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监理企业,请于2013年10月25日9时至2013年10月31日17时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kfqcg.gov.cn)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图纸及相关招标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注册地非青 岛市区域内的外地投标企业取得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 信用证》;
(3)投标本工程项目总监的注册证书及青岛市建管局颁发的执业手 册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项目总监 在投标时有其他在监项目的,还应提供《项目总监兼任其他项目总监 备案表》、本工程担任总监代表的注册证书或执业手册原件;
(4)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无违法违规行为、上两年度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材料(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投标保证金收据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 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
| 九 、其他 |
1、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标段7万元,二标段9万元。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到账,如未到账直接取消投标资格。(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账号:802370200691703,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公告时间:2013年10月25日9时0分 - 2013年10月31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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