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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珠江路南、百花山路西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2026-07-04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黄岛区珠江路南、百花山路西项目(施工)(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6/07/04 13:07:41
项目名称: 黄岛区珠江路南、百花山路西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工程地点: 青岛市黄岛区薛家岛街道,珠江路南、百花山路西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住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008220000元 工程造价: 337491796.66元
结构形式: 框剪 工程规模: 75304.40平方米
计划文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启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发商业中心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永钊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3173533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地址: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启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发商业中心
招标单位联系人: 刘永钊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3173533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漓江西路877号山东高速西海岸中心T3号楼2411室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盖文书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13963979756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502-370211-04-01-329075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68976507
监督部门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珠江路南、百花山路西,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59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304.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553.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750.48平方米。拟建建筑物包括4栋17~24F住宅楼、1栋20F办公楼、1栋2F邻里坊、整体1F地下车库及局部2F地下车库。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5092.96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86.5米。
2.招标内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元)
不分标段75304.40平方米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337491796.66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2.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2.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四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五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上三年度至少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
2、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八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2号入口)
【第一开标室(1023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07-28 09:30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刘永钊,联系电话:0532-83173533,邮箱:cgglb1412@163.com,传真:,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发商业中心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 1 月 1 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 1 月 1 日,以此类推。
5.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诉咨询电话:0532-68976511,投诉咨询邮箱:jyzdk@qd.shandong.cn,投诉受理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 77 号南区1025室。)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下载、澄清和修改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
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黄岛区珠江路南、百花山路西项目(施工)(评定分离)不分标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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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226715001001
2026/7/31 9:30:00 2026/7/21 9:30:00 2026/7/31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4版:原开标时间:2026/7/28 9:30:00 变更后时间:2026-07-31 09:30:00,原开标室:第一开标室(1023室) 变更后开标室:第四开标室(1026室) 2026/7/15 15:32:12
招标文件澄清 第3版:各相关投标人:
于2027年7月4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出招标公告的黄岛区珠江路南、百花山路西项目(施工)(评定分离)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37491796.66元变更为344857986.16元,其余内容不变。现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及其编制说明予以更新,变更后的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以GCZJ格式予以发布,变更后的编制说明详见澄清附件,请及时查看,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时绑定GCZJ文件。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予以延期,具体延期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发布页面。定标会时间修改为:2026年8月4日9时30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调整为10326万元,分项具体金额调整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1 办公楼精装修工程(包含旋转门) 5800
2 大区室外管网、景观绿化及铺装工程 1912
3 景观示范区工程
4 智能化工程 268
5 公区装修工程(一楼、负一、负二大堂,二层至顶层电梯厅,车库坡道墙面及顶面,车库行车道吊顶)、入户门 946
6 售楼处精装修工程 1300
7 样板间精装修工程
8 办公楼及住宅太阳能及光伏 100
9 合计 10326
特此说明。
青岛启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5日
2026/7/15 14:51:26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1、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评审标准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二级/建筑工程”修改为“具有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细则增加:“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时,启动异常低价评审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当先请异常低价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以下情形不得作为异常低价投标说明的依据:(1)亏本让利;(2)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3)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4)类似项目业绩;(5)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得作为降低投标报价依据的情形。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不推荐其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入围投标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
3、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奖项目标中“若本工程项目未能获得该奖项,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从任意一笔或多笔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30万人民币作为违约金。”的描述。
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中“若本工程项目未能获得该奖项,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扣除30万作为违约金”。
2026/7/8 15:27:23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本项目图纸较大,现以澄清的方式予以发布,详见本澄清附件! 2026/7/6 10: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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