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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路、天水路、广水路、世园大道建设天然气管道工程(监理)二次公告 2013-10-24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汉川路、天水路、广水路、世园大道建设天然气管道工程(监理)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3/10/24 公告号: 2013-663g
项目名称: 汉川路、天水路、广水路、世园大道建设天然气管道工程(监理)二次公告
工程地点: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 企业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1973万元 工程造价: 181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5615.5米
计划文号: 青市政公用办【2013】19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泰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孙泽林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586532780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泰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孙泽林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5865327806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同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仲伟璐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066825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燃气管线敷设全长15615.5米,其中汉川路中压、次高压天燃气管线全长1894米;天水路中压、次高压天燃气管线全长2912.5米;广水路次高压天燃气管线全长2928米,世园大道(汉川路-滨海公路)次高压天燃气管线全长3728米;世园大道(35号线-滨海公路)中压天燃气管线全长4153米;采用聚乙烯管de250、de315、de400、de200、de110钢管de720、de529、de219、de325、de426。本项目产生少量建筑垃圾,按青岛市有关规定自行处理,不影响市容。
2、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2. 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专业壹级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商务标书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一等市政燃气管道工程。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10月24日9 时至2013年 10月30日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3年10月24日9时至2013年10月30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 3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 、其他
公告时间:2013年10月24日9时0分 - 2013年10月30日17时0分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13/10/24 9:22:00 2013/10/24 9:22:00 2013/10/24 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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