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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工程 2026-06-09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6/06/09 15:22:38
项目名称: 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工程
工程地点: 崂山区金家岭街道、中韩街道、沙子口街道、北宅街道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资金10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4935600元 工程造价: 4308834.44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0米
计划文号: 青崂发改投资〔2026〕114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99776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政府东塔楼812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997761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炫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于然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0532-55555553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605-370212-04-01-395847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青岛市崂山区城市管理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88036355
监督部门地址: 新锦路6号国际创新园二期D座三楼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对香港东路、海口路、同安路等36条城区道路部分人行道盲道、局部破损的人行道进行更换,对废弃路口前缺失的人行道进行补充;对海尔路过街天桥增设2座垂直电梯等。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元)
不分标段0米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工程4308834.44
二、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指定牵头人,并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及义务。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或同一标段中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除外)。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政务服务大厅6楼
【第四开标室(仅限于工程项目预约使用)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06-30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32-88997761,邮箱:lsqszgyjjhcwk@163.com,传真:0532-88997761,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政府东塔楼812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8036355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226599001001
2026/6/30 9:30:00 2026/6/20 9:30:00 2026/6/30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2.1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修改为:“1、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2、招标文件中合同其他主要条款及主要条款中未标明的部分,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3、本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4、投标人应仔细核对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的一致性及完整性,对于清单缺项、漏项问题的疑问应在异议截止时间内按规定提出。
5、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和评分证明材料应提供电子扫描件,招标文件其他表述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6、严格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7、投标人中标后需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8、竣工验收后上报结算资料。
9、评标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名,无需确定中标人。
10、投标人提交的业绩、人员、获奖等信息,公开后经查实因弄虚作假等原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入社会不良信用信息,面向社会公布,中标的取消中标 资格。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11、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建规字【2023】1 号)二、坚决打击遏制违法投标行为(六)加大违法违规投标行为打击力度。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要运用电子监管 技术手段,着力发现投标单位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 加大线索核查及处理力度,一经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应行政处罚的依法予以处罚,并按照规定纳入信用记录。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计价软件编码相同的; (3)投标报价异常一致的; (4)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错误一致;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 是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视为投标人相 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12、本项目为智能辅助评标项目,智能评审项(企业资质、人员配备、企业业绩、获得奖项等)评审标准若出现逻辑关系设置与备注文字表述不一致情形,以评审标准备注文字表述为准。
13、联合体各投标人的企业业绩、企业荣誉、人员均予认定,无比例分成。”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026/6/15 10: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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