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工程内容: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规模:新建浅圆仓30栋(内径26m,建筑高度最高60.60m,总建筑面积 51863.78㎡),配套建设提升塔、转接塔、栈桥等仓储设施。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仓储设施配套的粮食输送设备、全套自控辅助系统(MEC)、仓储智能化系统的采购、供货、安装及调试工程,不包含浅圆仓、提升塔、转接塔、栈桥等土建工程施工内容。 2、招标内容:(1)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输送工艺设备(不包括移动输送设备)、除尘系统、通风设备、自动控制系统及动力电缆工程(含室外)等设备或系统的深化设计,根据深化设计完成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卸货、保管、安装,以及项目的空载和有载调试、功能担保测试以及验收、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培训、技术服务以及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期后服务等全部交钥匙总包服务。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如需经当地相关部门检定、认定的设施设备(如起重吊装设备、压力容器、压力表、安全阀等),由承包人负责办理一切相关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给业主,满足招标人直接使用的要求。(2)图纸范围内的仓储作业粮情测控系统、环流熏蒸系统、空调制冷系统(不包含谷物冷却机)、制氮系统、机械通风系统(不包含移动式风机、浅圆仓通风地槽盖板)、智能仓储管理平台、智能门锁系统、电子货位卡系统、气调智能装备等,以及招标范围内的深化设计、供货、运输、保险、卸货、保管、安装和软件开发、系统调试、功能担保测试及验收、交付;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培训、技术服务以及在缺陷责任期内进行的所有服务。投标人所提供给业主配套的仓储智能化设备控制系统设备均应为全库区完整的系统,只需在供电后,便可以对全库区仓储智能化设备控制系统内所有设备进行巡检和智能安全控制。 |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不分标段 | 30座 | (1)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输送工艺设备(不包括移动输送设备)、除尘系统、通风设备、自动控制系统及动力电缆工程(含室外)等设备或系统的深化设计,根据深化设计完成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卸货、保管、安装,以及项目的空载和有载调试、功能担保测试以及验收、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培训、技术服务以及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期后服务等全部交钥匙总包服务。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如需经当地相关部门检定、认定的设施设备(如起重吊装设备、压力容器、压力表、安全阀等),由承包人负责办理一切相关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给业主,满足招标人直接使用的要求。(2)图纸范围内的仓储作业粮情测控系统、环流熏蒸系统、空调制冷系统(不包含谷物冷却机)、制氮系统、机械通风系统(不包含移动式风机、浅圆仓通风地槽盖板)、智能仓储管理平台、智能门锁系统、电子货位卡系统、气调智能装备等,以及招标范围内的深化设计、供货、运输、保险、卸货、保管、安装和软件开发、系统调试、功能担保测试及验收、交付;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培训、技术服务以及在缺陷责任期内进行的所有服务。投标人所提供给业主配套的仓储智能化设备控制系统设备均应为全库区完整的系统,只需在供电后,便可以对全库区仓储智能化设备控制系统内所有设备进行巡检和智能安全控制。 | 162925550.2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全部标段默认:1、同时满足第1.1项要求的资质条件 1.1、建筑业-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一级及以上 2.联合体投标报名要求 全部标段: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企业的其他要求 全部标段:(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查询,未被列入"山东省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包括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山东省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山东省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含)以上(至少包括2025年11月至2026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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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
| 五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六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具有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且额定输送量不小于1000吨/小时的散料输送系统MEC(机械、电气及自动控制)工程施工总承包(设备供货+安装)业绩。并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仅为MEC设备供货或者仅为MEC安装工程的非总承包项目业绩不能作为有效业绩。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八 、投标文件递交 |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
| 九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7号开标室(310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6-06-16 09:30 |
| 十 、其他 |
| 1.投标人应遵守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关于本工程以及本工程所在项目的保密要求。 |
| 2、异议受理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19863785518,邮箱:/,传真:/,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青岛港董家口航运中心办公楼1012室。 |
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谭海峰、郭振华、赵蕊、胡雪薇;联系电话:010-88354433-290、347、302、468 |
|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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