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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机械、电气及自动控制(MEC)工程总承包项目 2026-05-2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机械、电气及自动控制(ME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6/05/25 09:23:40
项目名称: 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机械、电气及自动控制(MEC)工程总承包项目
工程地点: 黄岛区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中央补助资金70%,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
招标工程类型: 其他-其他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工程类别: 其他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720520900.00元 工程造价: 162925550.20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30座
计划文号: 2402-370211-04-01-813338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地字第370201202411008号
建设单位: 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孙福唐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986378551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港兴大道路17号3-4栋
招标单位联系人: 孙福唐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9863785518
招标代理单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谭海峰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88354433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402-370211-04-01-813338 房地产产权人: 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鲁(2024)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606809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68976507
监督部门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内容: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规模:新建浅圆仓30栋(内径26m,建筑高度最高60.60m,总建筑面积 51863.78㎡),配套建设提升塔、转接塔、栈桥等仓储设施。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仓储设施配套的粮食输送设备、全套自控辅助系统(MEC)、仓储智能化系统的采购、供货、安装及调试工程,不包含浅圆仓、提升塔、转接塔、栈桥等土建工程施工内容。
2、招标内容:(1)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输送工艺设备(不包括移动输送设备)、除尘系统、通风设备、自动控制系统及动力电缆工程(含室外)等设备或系统的深化设计,根据深化设计完成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卸货、保管、安装,以及项目的空载和有载调试、功能担保测试以及验收、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培训、技术服务以及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期后服务等全部交钥匙总包服务。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如需经当地相关部门检定、认定的设施设备(如起重吊装设备、压力容器、压力表、安全阀等),由承包人负责办理一切相关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给业主,满足招标人直接使用的要求。(2)图纸范围内的仓储作业粮情测控系统、环流熏蒸系统、空调制冷系统(不包含谷物冷却机)、制氮系统、机械通风系统(不包含移动式风机、浅圆仓通风地槽盖板)、智能仓储管理平台、智能门锁系统、电子货位卡系统、气调智能装备等,以及招标范围内的深化设计、供货、运输、保险、卸货、保管、安装和软件开发、系统调试、功能担保测试及验收、交付;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培训、技术服务以及在缺陷责任期内进行的所有服务。投标人所提供给业主配套的仓储智能化设备控制系统设备均应为全库区完整的系统,只需在供电后,便可以对全库区仓储智能化设备控制系统内所有设备进行巡检和智能安全控制。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元)
不分标段30座(1)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输送工艺设备(不包括移动输送设备)、除尘系统、通风设备、自动控制系统及动力电缆工程(含室外)等设备或系统的深化设计,根据深化设计完成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卸货、保管、安装,以及项目的空载和有载调试、功能担保测试以及验收、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培训、技术服务以及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期后服务等全部交钥匙总包服务。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如需经当地相关部门检定、认定的设施设备(如起重吊装设备、压力容器、压力表、安全阀等),由承包人负责办理一切相关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给业主,满足招标人直接使用的要求。(2)图纸范围内的仓储作业粮情测控系统、环流熏蒸系统、空调制冷系统(不包含谷物冷却机)、制氮系统、机械通风系统(不包含移动式风机、浅圆仓通风地槽盖板)、智能仓储管理平台、智能门锁系统、电子货位卡系统、气调智能装备等,以及招标范围内的深化设计、供货、运输、保险、卸货、保管、安装和软件开发、系统调试、功能担保测试及验收、交付;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培训、技术服务以及在缺陷责任期内进行的所有服务。投标人所提供给业主配套的仓储智能化设备控制系统设备均应为全库区完整的系统,只需在供电后,便可以对全库区仓储智能化设备控制系统内所有设备进行巡检和智能安全控制。162925550.2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全部标段默认:1、同时满足第1.1项要求的资质条件
1.1、建筑业-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一级及以上
2.联合体投标报名要求
全部标段: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企业的其他要求
全部标段:(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查询,未被列入"山东省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包括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山东省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山东省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含)以上(至少包括2025年11月至2026年04月)】。

四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五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六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具有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且额定输送量不小于1000吨/小时的散料输送系统MEC(机械、电气及自动控制)工程施工总承包(设备供货+安装)业绩。并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仅为MEC设备供货或者仅为MEC安装工程的非总承包项目业绩不能作为有效业绩。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八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九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7号开标室(310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06-16 09:30
十 、其他
1.投标人应遵守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关于本工程以及本工程所在项目的保密要求。
2、异议受理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19863785518,邮箱:/,传真:/,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青岛港董家口航运中心办公楼1012室。
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谭海峰、郭振华、赵蕊、胡雪薇;联系电话:010-88354433-290、347、302、468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226505001001
2026/6/16 9:30:00 2026/6/6 9:30:00 2026/6/16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机械、电气及自动控制(MEC)工程总承包项目答疑通知(02)
各投标人:
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机械、电气及自动控制(MEC)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E3702002313226505;标段编号:E3702002313226505001001)关于招标文件提问答复如下:
一、答疑内容
问题1:请问本次商务及报价类投标文件编制,是否有指定软件要求?
答复: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3.2.1“投标文件编制装订(以本条规定为准)”、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人应确保编制的投标文件、报价文件能被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正确读取。

问题2:我司下载的投标保证金汇款虚拟账号中显示的开户银行行名为: 招商银行青岛东海路支行,但在汇款中发现该开户银行行名已改名,无法进行汇款,请予以答疑。谢谢!
答复:根据招商银行公告《关于金融许可证信息变更的公告》(https://map.cmbchina.com/0532/notice/gg20250904.htm),“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东海路支行”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珠海路支行”,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保证金收取账号的开户行已同步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珠海路支行”。

问题3: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17.1 付款应以人民币进行”是否可以理解为付款方式为电汇。
答复:按合同执行,以人民币进行付款,不局限于电汇形式。

二、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答疑通知内容与本工程招标文件不一致或矛盾、冲突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内容为准。

四、本答疑通知内容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人: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3日
2026/6/3 16:32:14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各投标人:
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机械、电气及自动控制(MEC)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E3702002313226505;标段编号:E3702002313226505001001)关于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原内容
联系人:谭海峰、郭振华、赵蕊、胡雪薇
电话:010-88354433-290、347、302、468
修改为:
联系人:谭海峰、郭振华、赵蕊
电话:010-88354433-290、347、302

2、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3.履约保证金(通用条款第7条)
增加以下内容:
7.8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开工报告批复后30日内。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是 。
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额: 本项目提供施工合同金额10%的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

3、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所有涉及设备(产品)品牌补充说明如下:
本次招标所列品牌仅供参考,目的是为了使投标人更好的了解招标人所需设备品牌性能和档次,不具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投标人投标时可以选择所列品牌以外的其他品牌,但所选择的其他品牌、性能应不得低于所列参考设备品牌档次,投标人选择其他品牌不会影响投标人投标资格。

4、关于同类工程经验、企业业绩、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工程施工经验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补充说明如下: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具有中标通知书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无中标通知书的,则无需提供。

5、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3.1 投标人提供的企业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原内容:
(1)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其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
修改为:
(1)中标通知书(如有)

6、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彩色复印件”、“复印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等统一修改为“原件扫描件”。

7、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原内容:
10.14 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主要人员及相关附件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且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需通过该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
修改为
10.14 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主要人员及相关附件(除人员社保外)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且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需通过该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

8、删除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5
10.1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计价软件编码相同的。不同投标人之间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之间的电子投标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投标清单报价达到 80%相同的(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出现雷同的除外),视为电子投标文件内容雷同。出现以上情况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招标文件涉及“不拖欠民工公司”字样均修改为“不拖欠民工工资”。

二、答疑内容
问题1: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六、同类工程经验要求”规定:“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具有己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且额定输送量不小于1000吨/小时的散料输送系统MEC(机械、电气及自动控制)工程施工总承包(设备供货+安装)业绩。并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仅为MEC设备供货或者仅为MEC安装工程的非总承包项目业绩不能作为有效业绩。” 请问,业主将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发包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投标人与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合同工作内容为设备供货+安装,此类业绩是否予以认可?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施工总承包单位颁发的中标通知书,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即可?
答复:本工程同类工程经验中的“工程施工总承包”指须同时包括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补充说明如下: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具有中标通知书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无中标通知书的,则无需提供。
投标人的资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同类工程经验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
三、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答疑、澄清、修改通知内容与本工程招标文件不一致或矛盾、冲突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内容为准。
五、本答疑、澄清、修改通知内容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人: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9日
2026/5/29 17:34:45
投标人疑问/异议  提出疑问 提出异议
重要提示:各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个别地方不清楚需要招标人解答的问题,应通过疑问端口提出,不得从异议端口提出;只有招标文件存在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条款等违法情形的方可通过异议端口提出。特此告知。
“一照通投”温馨提示:各交易主体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完成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全过程交易,实现身份认证、标书加解密、签署合同等操作,全程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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