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基本情况 | |||||||||||
| (一)项目概况:总治理长度约为2.33千米,主要实施镰湾河疏港高架上游200米至前湾港路段长约2.33千米和镰湾河桩号3+380左岸支流自入镰湾河口至通河路桥段长约275米河道的清淤工程,黄河路桥桥底浆砌石护砌长约54米,前湾港路桥上游右岸和黄河路桥右岸上下游新建仿木桩护岸长约214米,团结路以东左岸临河防汛路拓宽改造长约171米,设置2处视频监控设施等。工程等别为III等,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 (二)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和安装。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 |||||||||||
|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
4.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符合以下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工程投标。
3.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协议约定各方承担不同专业分工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具备其分工所要求的相应资质即可。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的工作无国家法定资质要求的,该联合体成员不需要具有相关资质。
4.联合体各方共同对发包人承担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连带责任。
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诉咨询电话:0532-68976511;投诉咨询邮箱:jyzdk@qd.shandong.cn;投诉受理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1025室)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招标人: 青岛西海岸新区水务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行政监督部门: 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联系人: 高欣 | 联系人: 丁秀荣 | 联系电话: 0532-68976507 |
| 联系电话:0532-86161128 | 联系电话:15063087167 | |
| 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滨海大道627号慧丰国际 | 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朝阳山路329号阳光大厦 |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