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交易信息详情
青岛自贸片区海草床生态修复工程测绘、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026-06-11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自贸片区海草床生态修复工程测绘、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6/06/11 15:50:19
项目名称: 青岛自贸片区海草床生态修复工程测绘、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工程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龙湾西南区域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海洋工程-海域、海岛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其他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6368100元 工程造价: 4692800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2公顷
计划文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青岛前湾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鹏湾路57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 于发达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76601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地址: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青岛前湾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鹏湾路57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于发达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766016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润泰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97号天泰馥香谷沁园2号楼4单元102户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周珩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0532-66951608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青岛自贸片区审批管理部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86769893
监督部门地址: 青岛保税港区北京路68号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遵循青岛海草床生态系统的特征和自然规律,针对目标区域存在的海草床退化问题,以“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辅相成”的修复对策,通过植株移植、种子种植等人为恢复手段及加强巡护管护,保护和修复海草床。
通过实施海草修复工程,有效防止目标区海草床生态系统的继续退化并促进它们的恢复,提升海草床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性、多样性,恢复海草床生态系统生态功能,提升蓝碳生态系统面积,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2.招标内容:拟在西海岸新区龙湾海域,通过海草植株移植、种子播种等手段,修复海草床面积 2 公顷。本项目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等全部工作,并根据最终设计成果完成海草床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及后期3年的管护工作。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不分标段2公顷青岛自贸片区海草床生态修复工程测绘、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445000018720055600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测绘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或者由满足2.1、2.2、2.3资质的测绘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2.1测绘资质: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包含海洋测绘、工程测量);
2.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取得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测绘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测绘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其中一名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
5、测绘、设计、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测绘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职称证未体现专业的,应同时提供毕业证书);
5.2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水运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职称证未体现专业的,应同时提供毕业证书);
5.3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5.4项目测绘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协议,协议中须明确主牵头人,约定联合体各方的分工。按照联合体协议认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资质。
2、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联合体联合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测绘:单项合同额6万元及以上或者投资额为650万元及以上的海洋生态修复工程测绘。
设计:单项合同额20万元及以上或者投资额为650万元及以上的海洋生态修复工程设计。
施工:单项合同额450万元及以上或投资额为650万元及以上的海洋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额或投资额为650万元及以上的海洋生态修复工程总承包。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保税港区北京路68号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第二开标室(303)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07-22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董正,联系电话:0532-86767138,邮箱:/,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鹏湾路57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6769893 地址:青岛保税港区北京路68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青岛自贸片区海草床生态修复工程测绘、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不分标段.pdf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022907001001
2026/7/9 9:30:00 2026/6/29 9:30:00 2026/7/9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原开标时间:2026/7/22 9:30:00 变更后时间:2026-07-09 09:30:00,原开标室:第二开标室(303) 变更后开标室:第二开标室(303) 2026/6/18 15:50:46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一、原招标文件中设计单位资质要求:
现修改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原招标文件中关于业绩及获奖需提供材料的澄清:
1、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3.3.3.1.2投标人提供的企业设计工程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电子文档;(2)设计合同电子文档。
现修改为:
(1)中标通知书电子文档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电子文档或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2)设计合同电子文档。
2、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3.3.3.2.1投标人提供的测绘工程所获奖项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电子文档,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一次,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日期为准。
现修改为:
(1)测绘合同电子文档;(2)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电子文档。
3、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3.3.3.2.2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工程所获奖项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电子文档,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一次,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日期为准。
现修改为
(1)中标通知书电子文档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电子文档或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2)设计合同电子文档;(3)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电子文档。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新增:
付款方式:
(一)测绘费用支付
进度款:海域外业测绘、内业数据处理、成果图件分阶段提交,各阶段成果审核合格后,支付该阶段对应费用的 80%;全部测绘成果整体验收合格后,付款至测绘合同总价的 95%。
尾款:待项目完成整体竣工结算后,无息付清剩余5%。
(二)设计费用支付
阶段进度款:全套施工图经招标人审核合格后,付款至设计总价的 8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设计总价的95%,
尾款:待项目完成整体决算完成后,无息付清剩余 5%。
(三)施工费用支付
工程预付款:合同生效、施工相关手续完备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施工暂定总价的 10% 作为工程预付款,预付款在后续进度款中分期扣回。
月度进度款:实行按月计量支付,承包人每月 25 日前报送当期进度资料,招标人在 14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按当期验收合格施工产值的 80% 支付进度款;水下修复、植被种植等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当期工程量不予计价。
竣工结算款: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核对工作完成后,支付至施工结算审定总价的 97%。
质量保证金:剩余结算总价的 3%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经核查生态修复效果良好、工程无质量问题且完成决算后,将质保金一次性无息返还。
四、本项目无工程量清单
2026/6/18 14:27:01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