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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徐家村改造项目商品房区安置房A7、A8楼(监理) 2013-11-13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徐家村改造项目商品房区安置房A7#、A8#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3/10/15 公告号: 2013-653g
项目名称: 徐家村改造项目商品房区安置房A7#、A8#楼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同安路57号
资金来源: 私人或民营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6500万元 工程造价: 6000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16927.82平方米
计划文号: 北政发改发[2010]2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市北区振华农工商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陈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8663977616
代建单位: 青岛房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联系人: 于工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85893194
招标单位: 青岛房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于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5893194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华鹏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詹佛萍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37081367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青岛市市北区振华农工商总公司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251764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16927.8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2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27.82平方米,地上17层、地下2层。本项目产生土方量约25401立方米,全部外运。
(二)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投标企业具有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2、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入青信用登记,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总监。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商务标书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二等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10 月 15日9时至2013年 10 月 21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3年10 月 15日9时至2013年10 月 21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5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八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0532-67770526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3年10月15日9时0分 - 2013年10月21日17时0分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13/10/14 16:40:00 2013/10/14 16:40:00 2013/10/14 1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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