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本项目共针对胶州市农村规模化水厂中的 8 座水厂进行升级改造,8 座水厂包括铺集镇河北水厂、红旗水厂、寺西水厂、胶莱南王疃水厂、胶东奥润水厂、胶西行上店水厂、九龙瓦屋庄水厂、彭家庄水厂,并对水厂原净水处理工艺进行改造提升,对现状水厂内部以进行配套升级改造, 新建河北水厂取水口一处,同步对胶州市境内胶莱街道、洋河镇等 8 个街道及乡镇进行城乡供水的智慧水务平台建设,在实现供水效率提高的同时降低供水成本。 2、招标内容: 施工阶段和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1标段 | 91600m3/d | 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 1294326.23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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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5家(含5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5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5家(第5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上五年度完成的工程等级为二等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 |
| 九 、招标文件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十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
| 递交地点: |
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58号) 【第一开标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5-15 09:30 |
|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58号) 【第一开标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6-05-15 09:30 |
| 十二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2、异议受理联系人:赵部长,联系电话:0532-88211288,邮箱:qdjzst@163.com,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上合示范区长江一路 2 号上合国际贸易大厦 |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2206139 邮箱:zhk919@qd.shangdong.cn 传真:/地址:胶州市北京路行政服务中心西楼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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