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交易信息详情
青岛市地铁7号线二期工程轨道、机电(含电扶梯)、公共区装饰装修、地面建筑工程监理项目 2026-03-0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市地铁7号线二期工程轨道、机电(含电扶梯)、公共区装饰装修、地面建筑工程监理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6/03/05 10:59:45
项目名称: 青岛市地铁7号线二期工程轨道、机电(含电扶梯)、公共区装饰装修、地面建筑工程监理项目
工程地点: 青岛市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财政40%,银行贷款等6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17816490000元 工程造价: 1443502500元
工程规模: 16.9公里 计划文号: 青发改投资审【2021】103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曹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5862526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99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曹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58625269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菲菲、都奎东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966519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2104-370200-04-01-498806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监督部门: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85066759
监督部门地址: 澳门路121号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jgjgcc@qd.shandong.cn传真0532-857301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青岛市地铁7号线分南、北两段,南段自沧口机场至一期工程起点兴国路站。南延段线路长约3.8km,设置3座车站;北段自一期工程终点东郭庄站至终点营普路站。北延段线路长约13.1km,全部为地下线,设置11座车站。
2.招标内容:青岛市地铁7号线二期工程全线以及同期实施的预留(含物业预留区)工程的轨道工程(含区间疏散平台、区间支架)、机电工程(含全线及车辆基地电扶梯)、公共区装饰装修工程(含导向标识、广告灯箱)、公共艺术品、地面建筑工程等合同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招标人另行委托监理的除外)。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1标段1起点-文兴区间、东周区间-文峰路站(9站10区间)
2标段1文蓝区间-终点、北安停车场出入线(5站7区间)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1.申请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1.2.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2.2同时具有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1.2.3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中注明“不含地铁轻轨工程”的企业,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1.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公告发布之日,申请人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
1.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不得和本项目监理范围内的施工中标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2.1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为申请人企业);
2.2为申请人在职人员(若为联合体,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执业),不允许外聘、返聘。
3.对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3.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指定牵头方,并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及义务;
3.2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第1.1、1.4条要求;
3.3联合体各方组合后应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第1.2、1.3条要求;
3.4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申请人可同时对两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仅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三 、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符合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合格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四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申请人上八年度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业绩。
2.资格预审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或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同时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铺轨施工监理、机电安装工程监理和装修工程监理业绩(铺轨施工监理、机电安装、装修工程可在同一个业绩中体现,也可分别在多个业绩中体现),其中机电安装监理至少同时包含通风空调、给排水、动力照明。
五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页面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六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人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七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6-03-19 09:30 资格预审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6号开标室(307室) 】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澄清和修改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资格预审公告页面。
九 、其他说明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曹工,联系电话:0532-58625269,邮箱:/,传真:/,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99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066759 邮箱:jgjgcc@qd.shandong.cn 传真0532-85730114 地址:澳门路121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资格预审文件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青岛市地铁7号线二期工程轨道、机电(含电扶梯)、公共区装饰装修、地面建筑工程监理...

  • 青岛市地铁7号线二期工程轨道、机电(含电扶梯)、公共区装饰装修、地面建筑工程监理...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2标段
  • E3702002313022575001001
  • E3702002313022575001002
2026/5/7 9:30:00 2026/4/27 9:30:00 2026/5/7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以各有效标书监理费最终投标总报价中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标书少于四家(不含四家),则不去掉最高和最低价,而取其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二、同类业绩
1. 企业同类业绩:同时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铺轨施工监理、机电安装工程监理和装修工程监理业绩(铺轨施工监理、机电安装、装修工程可在同一个业绩中体现,也可分别在多个业绩中体现),其中机电安装监理至少同时包含通风空调、给排水、动力照明。
总监理工程师同类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监理内容至少同时包含通风空调、给排水、动力照明。
2.投标人、项目总监同类工程业绩认定完成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第(2.1)-(2.3)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2.1 经项目所在地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者项目所在地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标内容的确认证明或者直接发包项目业主应出具中标内容确认证明(确认证明中应包含中标内容、中标时间、中标价、项目总监等要求内容)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如中标通知书无法体现项目所在地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信息的,除提供中标通知书外,还需提供招标投标管理部门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截图;
2.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2.3 项目所在地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备案文件)或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形成的竣工验收文件(至少包含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盖章)。总监业绩以竣工验收文件(备案文件)或完工证明上的总监姓名为准。
3.竣工验收文件(备案文件)复印件在加盖项目所在地行业(或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公章后可视为原件。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或完工证明加盖项目业主公章的,项目业主须与该项目监理合同中项目业主一致,项目业主名称有变更的须同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现业主单位公章,其他任何文件或证明材料等均不予认定。
4.名称变更的企业投标,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的证明原件,否则名称变更前的企业业绩不予认可。
5.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因上述资料内容不齐全或者自相矛盾导致业绩的有效性或真实性无法判断的,对应分值不予记分,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6.业绩的竣工日期以项目所在地行业(或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的落款日期或项目业主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或完工证明中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7.上一年度是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 1 月 1 日,上两年度是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 1月 1 日,以此类推。
8.本次招标中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三个名词通用。
三、荣誉认定:
1.投标人、项目总监提供的荣誉须有以下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1.1 经项目所在地行业(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行业(或行政)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出具的中标内容确认证明(确认证明中应包含中标内容、中标时间、中标价、项目总监等要求内容);如中标通知书无法体现项目所在地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信息的,除提供中标通知书外,还需提供招标投标管理部门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截图;
1.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1.3 获得国家工程质量奖的,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表彰获奖的正式文件;获得省级(含副省级)工程质量奖的,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表彰获奖的正式文件(如无正式文件,申请人应提供相关的网站网址、查询路径等书面说明(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并将网上相关信息打印附后(打印的页面应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其建筑行业协会)以外部门组织评定的奖项不予认可。
1.4 下列奖项可认定为国家级工程质量奖:
1.4.1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1.4.2 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
1.4.3 国家优质工程奖;
1.4.4 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
四、项目班子人员的认定:
1.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技术需求书中招标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各专业人员有注册要求的以注册证书原件为准,对职称有要求的以职称证原件为准,其他专业人员的专业、资格等情况以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班子成员一览表、详细信息表”中所列(附)人员资格证书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提供在职社保缴纳证明,否则相关人员不予认可。
2.社保缴纳证明以企业注册地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为准;对企业注册地社保主管部门不予出具书面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社保主管部门的网站网址、查询路径、查询帐号和密码等的书面说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将网上社保查询信息打印附后(打印的页面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打印页面内容应能体现姓名和社保缴纳单位信息)。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组成员在中标后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总监及项目组成员,按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到岗到位。如已担任,应在合同签订前办理人员变更手续,如未按期办结,一经发现业主有权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项目总监答辩由评标专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随机提出两个问题,由各投标项目总监分别单独答辩。项目总监答辩得分由评标专家根据答辩情况分别打分。项目总监答辩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专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六、其他
1.竣工验收文件(备案文件)复印件在加盖项目所在地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者项目业主公章后可视为原件。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或完工证明加盖项目业主公章的,项目业主须与该项目业主一致,其他任何文件或者证明材料等均不予认定。
2.重组方式注册的新企业,其工程业绩按以下原则评定:重组并入新企业的公司在新企业注册成立前(以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证时间为准)实施的工程,可以认定为新企业业绩,并在资格审查和开标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2.1 投标人关于新企业重组情况的说明;
2.2 证明投标人通过重组方式成立的相关文件;
2.3 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或者完工证明等;
2.4 重组后继续完成的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该工程由重组后新企业实施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业绩认定要求,否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可。
3.本项目允许母公司投标使用子公司业绩,须提供子公司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可。
4.超越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及行业管辖范围评审的奖项不予记分。
5.投标人提供的各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书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均予认可。
6.根据各投标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推选前 2 名作为中标候选人。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技术标书得分、商务标书得分之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当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时,商务标书得分高者居前。当 2 家投标人最终得分、商务标书得分均相同且排名第一时,排序并列第一。当 2 家以上投标人最终得分、商务标书得分均相同且排名第一时,由评标委员会从中随机抽签确定 2 家排序为并列第一的投标人。
当 2 家以上(含 2 家)投标人最终得分、商务标书得分均相同且并列第二时,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签决定该多家投标人其一为排序第二的投标人。根据各投标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推选前 2 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根据省交通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和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求:当同一标段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多名时,根据其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和监管监察信息系统的等级排序,优先选择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和荣誉均可计分。监理人员组成需满足招标人相关要求。
2026/4/27 11:20:41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