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3078平方米;将郑州路调流路(项城路到周口路调流路路段)DN400自来水管,周口路调流路(周口路调流路到项城路路段)DN800、DN1000、DN1200自来水管回迁至郑州路、周口路;并同步迁改以上管线支管(有用户的)及管线沿线附属构筑物砌筑。其中,迁改DN100给水管道长度92米;DN150给水管道长度29米;DN200给水管道长度75米;DN300给水管道长度86米;DN400给水管道长度266米;DN800给水管道长度108米;DN1000给水管道长度436米;DN1200给水管道长度447米。 2.招标内容: 2.1设计招标:完成上述建设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完成规划许可审批、图纸审查及项目整体移交等相关后续服务。 2.2施工招标: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材料采购、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及项目的整体移交等工作。 |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 不分标段 | 1.539km | 设计招标:完成上述建设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完成规划许可审批、图纸审查及项目整体移交等相关后续服务。
施工招标: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材料采购、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及项目的整体移交等工作。 | 12841290 | 534951.48 | 无 | 无 | 无 | 无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全部标段:2.1设计资质(满足2.1.1或2.1.2或2.1.3均可):
2.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1.2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1.3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全部标段: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1.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5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第1条、第2条2.1款、第4条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第1条,第2条2.2款、第3条、第4条要求;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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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 六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设计同类工程:单项合同投资额13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设计费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除外)设计项目。 施工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1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除外)施工总承包项目。 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在13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除外)工程总承包项目。 |
| 八 、招标文件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九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
| 递交地点: |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1号开标室(302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1-22 09:30 |
|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1号开标室(302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6-01-22 09:30 |
| 十一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2、异议受理联系人:宋工,联系电话:0532-89017506,邮箱:/,传真:/,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市南软件园10号楼 |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158,邮箱:qdswgljgcs@qd.shangdong.cn 传真:/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 1 月 1 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 1 月 1 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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