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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湾西路北、水城路东地块开发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2025-12-0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胶州湾西路北、水城路东地块开发项目(施工)(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5/12/05 18:07:16
项目名称: 胶州湾西路北、水城路东地块开发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工程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胶南街道胶州湾西路北、水城路东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住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364240000元 工程造价: 184279856.82元
结构形式: 框剪 工程规模: 53706.53平方米
计划文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海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吴锡鹏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18608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海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灵山湾路456号2号楼2212室
招标单位联系人: 吴锡鹏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186089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盖文书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963979756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504-370211-04-01-206749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68976507
监督部门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17034平方米,折合25.6亩,地上容积率2.0,建筑密度23%。总建筑面积53706.5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5614.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092.21平方米,局部地下2层。(其中:1#商业楼3层,建筑面积3984.00米;2#住宅楼10层,建筑面积3974.90平方米;3#住宅楼10层,建筑面积4181.88平方米;4#住宅楼10层,建筑面积4181.88平方米;5#住宅楼17层,建筑面积 6407.69方米;6#住宅楼16层,建筑面积5990.33平方米;7#住宅楼10层,建筑面积 2107.54平方米;8#住宅楼10层,建筑面积2402.51平方米;9#住宅楼10层,建筑面积 2318.61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53米 。
2.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和安装。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元)
不分标段53706.53平方米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和安装。184279856.82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2.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2.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工程投标。
(3)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三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四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五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上五年度至少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
2、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八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2号入口)
【第二开标室(1024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12-26 14:00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吴锡鹏,联系电话:0532-85186089,邮箱:hgjthjgs@163.com,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灵山湾路456号2号楼2212室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 1 月 1 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 1 月 1 日,以此类推。
5.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诉咨询电话:0532-68976511,投诉咨询邮箱:jyzdk@qd.shandong.cn,投诉受理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 77 号南区1025室。)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下载、澄清和修改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
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022219001001
2026/1/12 14:00:00 2026/1/2 14:00:00 2026/1/12 14:0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4版:1、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已重新上传更新,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编制投标报价。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定标会时间修改为 “时间:2026年1月20日9时30分”,其他不变。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7.1.5(2)定标因素中的“企业实力”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情况”权重均修改为15%,增加第7项定标因素“项目经理面试”,评定标准为“项目经理个人情况介绍以及对本项目的理解、工作计划、重难点分析及措施。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权重为10%。
2025/12/26 17:45:51
招标文件澄清 第3版:原开标时间:2025/12/26 14:00:00 变更后时间:2026-01-12 14:00:00,原开标室:第二开标室(1024室) 变更后开标室:第一开标室(1023室) 2025/12/26 11:40:38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1、因投标报价编制系统原因导致投标单位编制的暂估价金额与招标控制价不一致,招标人将另行上传清单及控制价,本项目开标时间予以延期,具体延期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发布页面。
2、缺陷责任期描述以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第21、22页)为准。
3、暂估价金额以最新发布的清单及控制价为准。
2025/12/26 11:37:46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于2025年12月5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出招标公告的胶州湾西路北、水城路东地块开发项目(施工)(评定分离)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84279856.82元变更为182295601.32元,其余内容不变。现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及其编制说明予以更新,变更后的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以GCZJ格式予以发布,变更后的编制说明详见澄清附件,请及时查看。
1、本项目最大单跨跨度为9.4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7152.81平方米;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1.5款定标方法中“票决中出现推荐得票数相同以致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推荐得票数最高且相同的入围投标人,采用“报价低者”或“继续票决”的方式进行确定。”修改为“票决中出现推荐得票数相同以致影响中标候 选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推荐得票数最高且相同的入围投标人,采用“继续票决”的方式进行确定。”
3、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评审标准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增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位代表。”,营业执照、投标承诺书、企业章程均增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增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均予以认可”。删除技术标评审标准中的得分汇总规则要求及分值要求,删除获得奖项评审项中的分值要求,“**企业获奖要求** (需至少具备以下一项)”表述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予以认可,而非奖项的最低数量要求。
4、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2.5.3修改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按照《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鲁建建管字[2025)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5、本项目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为450219.84元,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为13107575.00元,暂列金额为0元,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招标主体由双方另行协商。
6、招标文件第四章删除“非青岛市区联合体成员须向发包人提供西海岸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税收完税凭证。”的表述。
7、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海高集团项目甲指乙供材料设备品牌表》”均修改为“《海高集团项目品牌参考表》”。
8、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3.4删除“施工期间如有承包方公司代项目垫付费用的情况,承包方需向发包人出具相关资料,经发包 方审核同意后,承包方项目可归还上级公司代垫款项。”的表述。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计划工期: 823 日历天”修改为“计划工期:1198 日历天”。
2025/12/10 15: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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