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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孵化产业园(二期)一地块(工程总承包)评定分离 2025-11-2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创新创业孵化产业园(二期)一地块(工程总承包)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5/11/28 17:52:58
项目名称: 创新创业孵化产业园(二期)一地块(工程总承包)评定分离
工程地点: 黄岛区泊里镇泊里三路南,204国道以东,常河路以西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商业及服务用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650000000元 工程造价: 81837006.88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24366平方米
计划文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新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曹爱玲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5775960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新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黄岛区集旺路87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曹爱玲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57759608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华恩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艺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7860776688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504-370211-04-01-330099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68976507
监督部门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jyzdk@qd.shandong.cn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黄岛区泊里镇泊里三路南,204 国道以东,常河路以西。项目一地块1#工业楼宇面积约24366㎡(实际建筑面积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1150㎡,地下建筑面积约3735㎡。拟建地下1层,地上7层,最大建筑高度42.7m,最大跨度9.3m。
(二)招标内容: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
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直至竣工验收缺陷期满的主体设计、专项设计及设计管理、设计配合、驻场服务、后期服务的全部设计内容及所有设计审批、涵盖工程竣工验收前甲方所有设计要求、内容;
施工:包括本项目三通一平、施工总承包、完工及缺陷保修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及安装等所有与项目施工的相关手续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保修等招标文件要求全部工作。
采购:包括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
(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24366平方米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81123040713966.88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以下①②两个资质,或者由满足①、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1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1.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上五年度须担任过同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同类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同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同类工程监理项目负责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但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也不得兼任设计或施工班子成员。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本项目可由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中①、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资质范围内工作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工程投标。

五、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六、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七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八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九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本项目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上五年度需具有同类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类项目施工业绩或同类项目设计业绩。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须具有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设计单位须具有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类工程设计业绩。若同一资质联合体成员数量超过一家的,则该资质下至少有一个联合体成员具有相应的同类工程业绩。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上五年度须担任过同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同类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同类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同类工程项目总监。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本招标文件中所称“同类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设计/监理业绩”即为达到以上界定规模的工程总承包/施工/设计/监理项目。其中“同类工程监理业绩”仅适用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同类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的情况。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一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二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2号入口)
【第二开标室(1024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12-19 14:00
十三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曹爱玲,联系电话:0532-57759608,邮箱:qddjkcsjstz@163.com,传真:/,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集旺路87号
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诉咨询电话:0532-68976511,投诉咨询邮箱:jyzdk@qd.shandong.cn,投诉受理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1025室。)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创新创业孵化产业园(二期)一地块(工程总承包)评定分离/.pdf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
  • E3702002313022182001001
2025/12/19 14:00:00 2025/12/9 14:00:00 2025/12/19 14:0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8.3投标文件的编制中:(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修改为:(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扫描件”。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3、企业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的设计工程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①设计合同; ②设计图纸(图纸应至少提供包含能反映工程设计成果的总平面图)。 注:时间以图纸中标注时间为准。修改为:3、企业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的设计工程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①设计合同; ②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图纸,或设计图纸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书(图纸应至少提供包含能反映工程设计成果的总平面图)。 注:时间以图纸中标注时间为准。
三、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2.5.3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修改为:按照《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鲁建建管字[2025〕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项目智慧评审描述调整,内容无变化,本项目jpfbf更新,请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最新的文件。
2025/12/4 16:14:09
投标人疑问/异议  提出疑问 提出异议
重要提示:各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个别地方不清楚需要招标人解答的问题,应通过疑问端口提出,不得从异议端口提出;只有招标文件存在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条款等违法情形的方可通过异议端口提出。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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