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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万马环保型高分子材料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2026-01-16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万马环保型高分子材料项目(施工)(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6/01/16 17:38:23
项目名称: 青岛万马环保型高分子材料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工程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董家口经济区化工园区钢厂西路以西、规划纵九路以东、规划横八路以北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厂房及建筑物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245062100元 工程造价: 416850382.29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16094.98平方米
计划文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赵闻天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71-6107730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黄岛区张家楼街道松潭路168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赵闻天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71-61077308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周鑫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7657185309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508-370211-04-01-408879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68976507
监督部门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 77 号南区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青岛万马环保型高分子材料项目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董家口经济区化工园区钢厂西路以西、规划纵九路以东、规划横八路以北,项目总建筑面积116094.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3742.9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52.01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综合办公楼、生产厂房、仓库、三废处理区、食堂、门卫、35kv开关站、泵棚、机动车停车棚等及室外附属工程。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68466.30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23.95米,最大单跨跨度29米。结构形式为混凝土框架结构、钢框架结构。
一标段包含生产车间二、成品仓库、综合仓库、甲类仓库、门卫一、35KV开关站、罐区、泵棚、挡土墙、场平土石方等。总建筑面积83261.7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2924.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6.82平方米),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68466.3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23.95米,最大单跨跨度29米。
二标段包含生产车间一、综合办公楼、原料仓库、地磅、初期雨水及事故应急池、室外工程(包括围墙、景墙、伸缩门包厢、车棚、道路、室外给排水、绿化景观、铺装等)、门卫二、门卫三等。总建筑面积32833.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818.02平方米,地下面积2015.19平方米),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9207.95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19.95米,最大单跨跨度26.68米。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及安装。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得兼中,即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标段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定标顺序确定其为顺序靠前标段的中标人,顺序靠后标段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本项目定标顺序依次为:1标段、2标段。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则该投标人所有标段的投标均无效。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元)
1标段83261.77平方米1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及安装。282433275.16
2标段32833.21平方米2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及安装。134417107.13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一标段: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标段: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二标段: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所有标段)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条件:(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项目负责人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工程投标。(3)联合体协议约定各方承担不同专业分工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具备其分工所要求的相应资质即可。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的工作无国家法定资质要求的,该联合体成员不需要具有相关资质。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1标段: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2标段: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六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同类工程要求:
一标段:单项工程合同额2.8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标段:单项工程合同额1.3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九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2号入口)
【第二开标室(1024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02-06 09:30
十一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赵闻天,联系电话:0571-61077308,邮箱:157929195@qq.com,传真:/,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张家楼街道松潭路168号
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咨询邮箱:jyzdk@qd.shandong.cn,投诉受理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 77 号南区1025室。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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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万马环保型高分子材料项目(施工)(评定分离)1标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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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万马环保型高分子材料项目(施工)(评定分离)2标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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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2标段
  • E3702002313022178001003
  • E3702002313022178001004
2026/3/4 9:30:00 2026/2/22 9:30:00 2026/3/4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12版:1、本项目一标段现重新上传gczj格式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以此为准。
2、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2-12 09:30:00”,现延期至“2026-3-4 09:30:00”。原定标会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09时30分”,现延期至“2026年3月10日09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2026/2/6 16:51:14
招标文件澄清 第11版:1、本项目二标段现重新上传gczj格式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以此为准。
2、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2-12 09:30:00”,现延期至“2026-3-4 09:30:00”。原定标会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09时30分”,现延期至“2026年3月10日09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2026/2/6 16:50:14
招标文件澄清 第10版:原开标时间:2026/2/12 9:30:00 变更后时间:2026-03-04 09:30:00,原开标室:第二开标室(1024室) 变更后开标室:第二开标室(1024室) 2026/2/6 16:28:30
招标文件澄清 第9版: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5入围投标人公示变更为:“公示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 ) 青 岛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系 统(http://ggzy.qingdao.gov.cn)。公示期限:3 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6.5入围投标人公示中“公示期3日”变更为“公示期3个工作日”
3、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2-6 09:30:00”,现延期至“2026-2-12 09:30:00”。原定标会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9时30分”,现延期至“2026年2月25日09时30分”。其他内容不变。
2026/1/27 16:43:08
招标文件澄清 第8版: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5入围投标人公示变更为:“公示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 ) 青 岛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系 统(http://ggzy.qingdao.gov.cn)。公示期限:3 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6.5入围投标人公示中“公示期3日”变更为“公示期3个工作日”
3、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2-6 09:30:00”,现延期至“2026-2-12 09:30:00”。原定标会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9时30分”,现延期至“2026年2月25日09时30分”。其他内容不变。
2026/1/27 16:42:48
招标文件澄清 第7版:原开标时间:2026/2/6 9:30:00 变更后时间:2026-02-12 09:30:00,原开标室:第二开标室(1024室) 变更后开标室:第二开标室(1024室) 2026/1/27 16:21:34
招标文件澄清 第6版: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细则3.2 详细评审中增加的3.2.5异常低价的标准更正为“3.2.5异常低价的标准:本项目设置低价风险控制价。低价风险控制价=所有有效投标单位报价均值的93%。低于低价风险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异常低价。” 2026/1/22 11:34:41
招标文件澄清 第5版: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细则3.2 详细评审中增加的3.2.5异常低价的标准更正为“3.2.5异常低价的标准:本项目设置低价风险控制价。低价风险控制价=所有有效投标单位报价均值的93%。低于低价风险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异常低价。” 2026/1/22 11:34:31
招标文件澄清 第4版: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细则3.2 详细评审中增加“3.2.5异常低价的标准:本项目设置低价风险控制价。低价风险控制价=所有投标单位报价均值的93%。低于低价风险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异常低价。”。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细则4.3重点核查的异常投标情形条款中删除“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增加。”。
3、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6.工程承包范围中“除高低压配电、发电机整套、燃气、市政自来水表前、电梯、车间及园区监控及智能化、充电桩、车位划线及地面交通标识与交通设施及发包人另行二次发包项目不含在本合同内。”删除。
4、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中“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更正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形式:现金、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金额及期限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交。担保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完成工程资料移交、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担保有效期截止后 10 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函。如提供银行保函,应由具有相应担保额度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地市级别以上的二级分行开具,并使用附件的格式。 1)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履约担保中,原则上工程质量履约担保占履约担保总额的【35】%,工期履约担保占履约担保总额的【30】%,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施工履约担保占履约担保总额的【20】%,项目班子到岗率履约担保占履约担保总额的【10】%,工程资料保证金占履约担保总额的【5】%。2)有下列违约情形的,相应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发包人不予退还(或提取相应的履约保函金额),并可在当期工程款(进度款)中扣除承包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A、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执行过程中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总的工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B、竣工验收,未能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C、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D、工程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工,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工期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E、在施工期间因施工人员违规操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施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较大影响的,发包人有权暂扣工程款(进度款),代付清工资,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施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F、承包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能及时填写、整理、提交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导致发包人实际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工程资料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承包人在投标时提供了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工程资料保证金不予退还;G、因承包人违约却未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的,发包人有权提取全额履约保证金;3)承包人向发包人开立的履约保函有效期未能覆盖至合同约定期限的,在有效期届满前至少三十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金额符合本条规定的用以替换旧履约保函的履约保函(下称“新履约保函”),新履约保函自旧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日次日起生效。最后一份履约保函有效期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工程资料移交、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届满。旧履约保函到期承包人未开立新保函的,发包人有权扣留相应金额进度款,直至承包人开立新保函;4)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出具)履约担保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合同总金额 20%违约金;”。
5、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1价格调整中“注7:上述材料优选采用西海岸新区、如西海岸新区没有的则采用青岛市的。”删除。
6、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中第3条、第4条更正为“3)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及完整结算资料后,发包人60日历天予以审核。以上审核时间均为在取得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的基础上计算,不含解决争议问题的时间,解决争议问题的时间顺延。如承包人在结算过程中补充资料,则结算审核时间从接受补充资料之日开始计算。4)承包人合同价款结算报告经审核后,结算审减额超过最终结算审定值的5%,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参照<<鲁价费发(2007)205号文>>规定的结算审减方法予以计算,如报审值为100万元,最终结算审定值为80万元,违约金数额为(100-80*1.05)*5%=0.8万元)],发包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承包人对此予以认可。”。
2026/1/21 16:06:54
招标文件澄清 第3版: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细则3.2 详细评审中增加“3.2.5异常低价的标准:本项目设置低价风险控制价。低价风险控制价=所有投标单位报价均值的93%。低于低价风险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异常低价。”。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细则4.3重点核查的异常投标情形条款中删除“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增加。”。
3、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6.工程承包范围中“除高低压配电、发电机整套、燃气、市政自来水表前、电梯、车间及园区监控及智能化、充电桩、车位划线及地面交通标识与交通设施及发包人另行二次发包项目不含在本合同内。”删除。
4、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中“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更正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形式:现金、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金额及期限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交。担保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完成工程资料移交、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担保有效期截止后 10 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函。如提供银行保函,应由具有相应担保额度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地市级别以上的二级分行开具,并使用附件的格式。 1)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履约担保中,原则上工程质量履约担保占履约担保总额的【35】%,工期履约担保占履约担保总额的【30】%,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施工履约担保占履约担保总额的【20】%,项目班子到岗率履约担保占履约担保总额的【10】%,工程资料保证金占履约担保总额的【5】%。2)有下列违约情形的,相应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发包人不予退还(或提取相应的履约保函金额),并可在当期工程款(进度款)中扣除承包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A、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执行过程中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总的工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B、竣工验收,未能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C、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D、工程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工,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工期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E、在施工期间因施工人员违规操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施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较大影响的,发包人有权暂扣工程款(进度款),代付清工资,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施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F、承包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能及时填写、整理、提交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导致发包人实际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工程资料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承包人在投标时提供了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工程资料保证金不予退还;G、因承包人违约却未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的,发包人有权提取全额履约保证金;3)承包人向发包人开立的履约保函有效期未能覆盖至合同约定期限的,在有效期届满前至少三十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金额符合本条规定的用以替换旧履约保函的履约保函(下称“新履约保函”),新履约保函自旧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日次日起生效。最后一份履约保函有效期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工程资料移交、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届满。旧履约保函到期承包人未开立新保函的,发包人有权扣留相应金额进度款,直至承包人开立新保函;4)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出具)履约担保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合同总金额 20%违约金;”。
5、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1价格调整中“注7:上述材料优选采用西海岸新区、如西海岸新区没有的则采用青岛市的。”删除。
6、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中第3条、第4条更正为“3)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及完整结算资料后,发包人60日历天予以审核。以上审核时间均为在取得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的基础上计算,不含解决争议问题的时间,解决争议问题的时间顺延。如承包人在结算过程中补充资料,则结算审核时间从接受补充资料之日开始计算。4)承包人合同价款结算报告经审核后,结算审减额超过最终结算审定值的5%,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参照<<鲁价费发(2007)205号文>>规定的结算审减方法予以计算,如报审值为100万元,最终结算审定值为80万元,违约金数额为(100-80*1.05)*5%=0.8万元)],发包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承包人对此予以认可。”。
2026/1/21 16:06:31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由于图纸较大,现以澄清的方式发布,详见附件。 2026/1/19 9:53:19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由于图纸较大,现以澄清的方式发布,详见附件。 2026/1/19 9: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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