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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王数智化包装印刷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2025-11-26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海王数智化包装印刷项目(施工)(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5/11/26 10:57:04
项目名称: 海王数智化包装印刷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工程地点: 青岛市黄岛区胶南街道横五路北、珠山北路西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厂房及建筑物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Ⅱ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625000000元 工程造价: 194950396.20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66420平方米
计划文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西海岸海王智能包装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孙欣如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8661848010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西海岸海王智能包装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胶南街道北五路南,珠山路西1栋综合厂房
招标单位联系人: 孙欣如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8661848010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鑫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刘欣磊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6678992766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504-370211-04-01-805731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68976507
监督部门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jyzdk@qd.shandong.cn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652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420平方米,主要建设工业厂房、办公楼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从事智能彩色包装印刷及纸箱纸盒生产和智能仓储物流。最大高度为23.7米,最大跨度为22.8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12998.77平方米。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和安装。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元)
1标段66420平方米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和安装。194950396.2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六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单项合同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九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2号入口)
【第二开标室(1024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12-17 09:30
十一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孙欣如,联系电话: 18661848010,邮箱:hwznbzgc@163.com,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胶南街道北五路南,珠山路西1栋综合厂房
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诉咨询电话:0532-68976511;投诉咨询邮箱:jyzdk@qd.shandong.cn;投诉受理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 77 号南区1025室;)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海王数智化包装印刷项目(施工)(评定分离)1标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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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E3702002313022157001001
2025/12/17 9:30:00 2025/12/7 9:30:00 2025/12/17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1、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修改为“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保修期满后 30个工作日内应承包人申请对保修金进行结算,结算时应扣除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管理费、罚金及因承包人的质量缺陷给发包人及其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双方确认结算结果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无息支付剩余的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不足以偿付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差额。”
2、技术标书是否采用暗标评审修改为:采用,本项目对投标人编制技术文件无字体、字数、行距、页边距等固定格式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填写文本后自动生成(可插入图片),但不得出现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内容(如名称、logo、人员信息等),否则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工期为540天。
4、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调整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担保形式为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现金;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款的5%;担保期限为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取得政府质量监管部门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为止(若工程取得政府质量监管部门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日期晚于合同约定竣工日期,由承包人负责办理保函延期并承担相关费用);提交履约担保的时间:中标后十五日内提交履约保证,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出现的品牌,均指技术标准参照,不限定或指定品牌。
6、删除施工合同21.补充条款中“8、工程结算时,工程结算审减额超过 5%的,超过部分的审减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最高不超过审减额的 10%。”
2025/12/2 16: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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