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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粮青岛直属库仓储项目监理 2025-11-13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中央储备粮青岛直属库仓储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5/11/13 15:52:59
项目名称: 中央储备粮青岛直属库仓储项目监理
工程地点: 胶州市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10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仓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472891400元 工程造价: 366504800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32165.58平方米
计划文号: 2409-370281-04-01-507502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中央储备粮青岛直属库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潘龙江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80224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中央储备粮青岛直属库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招标单位联系人: 潘龙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802248
招标代理单位: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于国帅、王辛铭、刘轩、毛庆云、杨祎、高晗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10-83923507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409-370281-04-01-507502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57729152
监督部门地址: 胶州市北京东路61号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zhaobiaozhan6019@163.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工程造价36650.48万元,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工程规模为32165.58平方米。规划建设浅圆仓、平房仓,配套建设工作塔及卸粮坑、塔架、一站式服务中心、辅助生产用房、机修器材库、综合业务用房等附属设施和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元)
不分标段32165.58平方米中央储备粮青岛直属库仓储项目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和设备安装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工程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规定的全部工程及项目已批复初步设计概算表涵盖的所有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全过程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包括:预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审核工程结算、竣工备案、中储粮集团公司总体验收等)全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招标人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合理工作及粮食机电工程及配套设备安装的现场监理等工作。3980000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全部标段默认:1、满足第1.1项,第1.2项要求的资质条件之一
1.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及以上
1.2、同时满足第1.2.1项,第1.2.2项要求的资质条件
1.2.1、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1.2.2、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甲级及以上
3.投标企业的其他要求
全部标段: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8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查询是否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查询截图,体现查询时间)。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全部标段默认:1、同时满足第1.1项要求的资质条件
1.1、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

2人员其他要求
2.1人员其他要求
全部标段:2.1.1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系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自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总监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80万元(金额设定)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合同需体现总监身份,如不体现可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业主盖章资料等其他证明材料】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六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需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潜在申请人或申请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申请人或申请人在评分标准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2.同类工程界定: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8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九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2号开标室(303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12-04 09:30
十一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潘龙江,联系电话:0532-87802248,邮箱:670818339@qq.com,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3.投诉举报电话:0532-57729152 邮箱:zhaobiaozhan6019@163.com 传真:/ 地址:胶州市北京东路61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中央储备粮青岛直属库仓储项目监理不分标段.pdf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022030001001
2025/12/4 9:30:00 2025/11/24 9:30:00 2025/12/4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1、工程规模变更为:21362.39平方米
2、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工程造价36650.48万元,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工程规模为21362.39平方米(浅圆仓用地面积12289.17平方米,未包含在建筑面积内)。规划建设浅圆仓、平房仓,配套建设工作塔及卸粮坑、塔架、一站式服务中心、辅助生产用房、机修器材库、综合业务用房等附属设施和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
3、计划工期变更为:
计划工期: 3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12-19
计划竣工日期 2027-01-13
其他补充内容 该计划工期为土建的预估工期,实际工期为“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工作全部结束及其保修阶段。”
4、商务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五)资格审查资料7.其他资料: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变更为:年份要求2022年-2024年
5、商务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七)承诺书格式2、投标人承诺书:删除“七、信誉良好未被中储粮集团公司列入不良信用企业名单和不良信用施工企业名单。”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10.27成本警戒价条款
成本警戒价:258.7万元
(1)项目成本警戒价按招标控制价金额的65%进行设置,对低于成本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监理报酬清单,包括人员工资、差旅、设备设施费、管理费、税金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综合判定其投标报价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
(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把需要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该投标人,要求其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因投标人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进行回复的,视同投标人自动放弃澄清、说明、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直接判定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
(3)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否决其投标。
注:沉没成本等不得作为解释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价的理由。
2025/11/18 16: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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