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交易信息详情
  • 1

    招标公告\文件

  • 2

    资格审查

  • 3

    预中标公示

  • 4

    中标公告

  • 5

    废标公告

  • 7

    开具发票

  • 6

    支付公开

青岛市莱西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5-12-1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市莱西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5/12/18 15:01:24
项目名称: 青岛市莱西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 莱西市店埠镇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资金,其他资金自筹解决。
招标工程类型: 农业工程-非营利性其他农业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32691200元 工程造价: 113038600元
结构形式: 钢结构 工程规模: 2
计划文号: 西发改复[2025]153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莱西市店埠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联系人: 崔主任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7660969505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莱西市店埠航空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店埠镇兴店路3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倪主任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7660693559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昱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施文鹏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205326716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502-370285-04-01-351859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莱西市农业农村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88474122
监督部门地址: 莱西市上海中路21号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青岛市莱西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包括天井山新村保鲜库工程、渚洲新村保鲜库建设工程、标准化胡萝卜种植区建设工程、庄头冷链物流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胡萝卜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李仙庄村、永兴庄村)、胡萝卜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其他)等建设内容。
(二)招标内容:2.1 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2.2 施工招标内容:施工范围内所有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保修。
2.3 中标人须在满足招标人功能和技术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限额设计、施工, 造价指标不得超出限额要求,确保本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1标段1 天井山新村保鲜库工程、渚洲新村保鲜库建设工程、庄头冷链物流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胡萝卜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李仙庄村、永兴庄村)等建设内容。45038100595210
2标段1 标准化胡萝卜种植区建设工程、胡萝卜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其他)等建设内容。66526100879190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一标段: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须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2.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标段: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须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2.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1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可提供本人相关专业毕业证)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1.2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1.4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全部标段: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第1条、第2条2.1款、第3条的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第1条、第2条2.2款、第3条的要求;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1.青岛市莱西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划分为二个标段,一个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任意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若投标人被推荐为该项目(本次招标项目)任意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商务标书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标。2.若投标人被推荐为其他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该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即视为有在建工程。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1标段: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2标段: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五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业绩即可)。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担任过至少1 项同类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同类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同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同类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同类工程界定:
一标段:
3.1 投标人同类工程界定(以下任一业绩均予以认可):
设计: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项目除外)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施工: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3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项目除外)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3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项目除外)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界定(以下任一业绩均予以认可):
设计: 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3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项目除外)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施工: 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3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项目除外)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3200万元及以上的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项目除外)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监理: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项目除外)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
二标段:
3.1 投标人同类工程界定(以下任一业绩均予以认可):
设计: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7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项目除外)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施工: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4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项目除外)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4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项目除外)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界定(以下任一业绩均予以认可):
设计: 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4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项目除外)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施工: 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4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项目除外)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4700万元及以上的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项目除外)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监理: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7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项目除外)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
4、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莱西市长岛路148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8楼
【第一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01-08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倪主任,联系电话:17660693559,邮箱:dianbu2011@163.com,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店埠镇兴店路3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8474122 邮箱:/ 传真:/ 地址:莱西市上海中路21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青岛市莱西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2标段.pdf

    获取虚拟账号 申请电子保函

  • 青岛市莱西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1标段.pdf

    获取虚拟账号 申请电子保函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2标段
  • 1标段
  • E3702002313021966001002
  • E3702002313021966001001
2026/1/8 9:30:00 2025/12/29 9:30:00 2026/1/8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中:3、同类工程界定中:二标段中: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界定(以下任一业绩均予以认可)中:
“设计: 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4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项目除外)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更改为:“设计: 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7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项目除外)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本澄清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各相关供应商均具有同等约束力,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由此为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5/12/22 15:58:36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中:3、同类工程界定中:一标段中: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界定(以下任一业绩均予以认可)中:
“设计: 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3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项目除外)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更改为:“设计: 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项目除外)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本澄清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各相关供应商均具有同等约束力,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由此为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5/12/22 15:46:18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