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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莱热电燃煤锅炉设备更新项目(燃气锅炉安装及附属设施工程总承包) 2025-10-1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金莱热电燃煤锅炉设备更新项目(燃气锅炉安装及附属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5/10/15 15:55:14
项目名称: 金莱热电燃煤锅炉设备更新项目(燃气锅炉安装及附属设施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点: 莱西市文化西路38号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20%自筹;80%地方政府专项债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其他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Ⅱ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63650000元 工程造价: 17218048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29MW
计划文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金莱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伟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5853238753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金莱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莱西市文化西路38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刘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5853238753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李秀霞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55520600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509-370285-04-01-313781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57768597
监督部门地址: 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西市长岛路148号A座909)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Ix-zbb@163.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概况:锅炉附属设施安装、土建,电气、仪表、照明、给排水、烟道风道、管道及附属设施、生物质料棚、料棚照明及除尘系统、消防通道、消防系统、部分设施拆建等施工内容。
2.招标内容:
2.1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2.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不分标段29MW金莱热电燃煤锅炉设备更新项目(燃气锅炉安装及附属设施工程总承包)16732600485448


全部标段: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应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GB2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3.施工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开标时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后审前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资格后审,如不能按时选出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的条件:
1.1 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暖通)、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职称市政相关专业包括市政工程、燃气工程、岩土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设备动力等(若职称证不能体现专业或专业为勘察设计的,应提供体现市政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2 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3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4 具有较强得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市政相关专业包括市政工程、燃气工程、岩土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设备动力等,(若职称证不能体现专业或专业为勘察设计的,应提供体现市政相关专业的毕业证);
3.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定为2家,其中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中第1条、第2条2.1款、第4条、第5条的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中第1条、第2条2.2款、第3条、第4条、第5条的要求;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投标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三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四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五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五年度必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中不合格或资格审查打分、评标办法-资信部分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1)设计:单项合同投资额115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设计费35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桥梁、城市隧道、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亮化工程除外);
(2)施工:单项合同额在11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桥梁、城市隧道、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亮化工程除外);
(3)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额在11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工程(单独的桥梁、城市隧道、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亮化工程除外)。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八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11-06 09:30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0532-66031079,邮箱:/,传真:/,地址:莱西市文化西路38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57768597, 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西市长岛路148号A座909)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金莱热电燃煤锅炉设备更新项目(燃气锅炉安装及附属设施工程总承包)不分标段.pdf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021917001001
2025/11/6 9:30:00 2025/10/27 9:30:00 2025/11/6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第一章 招标公告十二、其他2、异议受理邮箱澄清为:55160575@qq.com 2025/10/23 10:31:08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1.第一章 招标公告——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1.1,澄清为: 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暖通)、注册土木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职称市政相关专业包括市政工程、燃气工程、岩土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设备动力等(若职称证不能体现专业或专业为勘察设计的,应提供体现市政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第一章 招标公告——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3.同类工程界定,增加条款:
“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上五年度须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界定:
(1)设计:单项合同投资额115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设计费35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桥梁、城市隧道、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亮化工程除外);
(2)施工:单项合同额在11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桥梁、城市隧道、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亮化工程除外);
(3)监理:单项合同额在11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桥梁、城市隧道、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亮化工程除外)监理;
(4)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额在11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工程(单独的桥梁、城市隧道、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亮化工程除外)。”
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细则(综合评分法)——二、评标办法1. 评标方法,澄清为: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细则(综合评分法)——二、评标办法,(3)奖项范围,设计部分,澄清为:
国家级奖项一般是指全国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建筑设计(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建筑学会建筑设计奖·建筑幕墙专业奖(中国建筑学会)等。省部级(含副省级)一般是指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项。如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山东省优秀建筑设计方案评选、山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成果、青岛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青岛市建筑工程优秀施工图设计。
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5.结算方式及依据,澄清为:
设计部分以最终工程降造后的结算审定值为基数调整设计费基准价,结合投标优惠率确定。
施工部分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结算方式,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以降造后的结算审定值为准,乙方需于项目完工后 30 天提报结算资料。
结算依据:工程结算时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等现行工程量计算标准,现行山东省消耗量定额,现行《青岛市工程计价管理》等其他相关资料、施工当期青岛市价目表,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价格执行施工当期青岛市材价,材价中缺少的由承包单位提报,最终按发包人批价进行结算。
2025/10/21 11: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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