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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下庄东侧给水加压泵站工程(施工) 2025-09-30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刘家下庄东侧给水加压泵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5/09/30 17:15:03
项目名称: 刘家下庄东侧给水加压泵站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 崂山区金家岭金融新区服务区(张村河南岸),瑶海路西侧、刘家下庄安置区东侧、科技园三路北侧、科技园六路南侧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区财力10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城市供、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建筑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0225000元 工程造价: 4654338.91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20000m3/d
计划文号: 青崂发改投资【2025】234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财堃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栾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0957293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财堃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5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栾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0957293
招标代理单位: 嘉信全过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李楠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631586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青岛市崂山区城市管理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88036355
监督部门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政务服务大厅3楼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项目设计水量规模为2万立方米/天;主要建设内容为给水加压泵站隔墙及设备基础、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及管线敷设等。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元)
1标段20000m3/d刘家下庄东侧给水加压泵站工程施工4654338.91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合同额在4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景观绿化、亮化工程除外)。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政务服务大厅6楼
【第六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10-21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栾工,联系电话:0532-80957293,邮箱:lc2753060@163.com,传真:/,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5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8036355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刘家下庄东侧给水加压泵站工程(施工)1标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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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E3702002313021881001001
2025/10/21 9:30:00 2025/10/11 9:30:00 2025/10/21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2.2.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0 %(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实际付款支付比例以崂山区财政局相关规定及后期双方约定为准。
12.4.4(2)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由承包人申报产值,经监理单位、咨询单位及发包人代表审定签字后,发包人按审定进度款的80%签发付款凭证并付款。发包人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当开具同等金额的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发包人验证通过,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相应款项。结算完成后付款时,承包人需开具100%结算款全额发票,保修期满后不再开具发票。承包人对发票的真伪、完整、合法负有终身责任,如提供发票后期涉税问题,承包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实际付款支付比例以崂山区财政局相关规定及后期双方约定为准。
14.2 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完成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将竣工资料报至崂山区城建档案馆取得《竣工联合验收档案移交书》、结算并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金额的 85%(含预付款),完成财务决算后拨付审计金额的 97%(含预付款),剩余工程审定值的 3%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且乙方履行维保义务后无息付清。实际付款支付比例以崂山区财政局相关规定及后期双方约定为准。
更改为:
12.2.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0 %(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12.4.4(2)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由承包人申报产值,经监理单位、咨询单位及发包人代表审定签字后,发包人按审定进度款的80%签发付款凭证并付款。发包人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当开具同等金额的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发包人验证通过,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相应款项。结算完成后付款时,承包人需开具100%结算款全额发票,保修期满后不再开具发票。承包人对发票的真伪、完整、合法负有终身责任,如提供发票后期涉税问题,承包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14.2 竣工结算审核: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进行拨付;余3%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且乙方履行维保义务后无息付清。
具体合同条款内容以签订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2025/10/17 17:33:12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更新招标文件目录,以此为准。其他内容未修改。 2025/10/13 10: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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