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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岛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不含给水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2025-09-29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灵山岛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不含给水工程)(施工)(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5/09/29 19:08:20
项目名称: 灵山岛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不含给水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工程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企业自筹69%、中央预算内资金31%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Ⅱ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77321000元 工程造价: 81044199.74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0
计划文号: 青黄发改函﹝2025﹞192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西海岸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西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856156251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西海岸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车轮山路88号佳沃大厦15楼
招标单位联系人: 张西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8561562511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建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孔笑、邓盼盼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370888112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409-370211-04-01-640445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68976507
监督部门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主要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建筑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和旧码头提升工程。对部分破损的环岛路进行翻建,总面积约36062平方米,采用“15cm厚碎石垫层+20cm厚水泥混凝土+4cm厚细粒式沥青混疑土+5cm厚中粒式沥青混频土”结构,对现状较好路面凿毛后采用沥青混凝土进行罩面,总面积约15455平方米,采用“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5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结构,岛内新建临时沥青混凝土拌和站,占地面积约3260平方米,生产规模为60-80吨/小时。沿线设置交通设施及路灯,梳理现状排水设施,新建DN600~DN15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约186米及DN100过路钢管约672米等。对现状旧码头至环岛路路口段0.4kV架空电缆进行入地改造,对岛内12个自然村电表箱至民房间的电缆进行入地改造(仅土建部分),弱电入地改造等。新建游客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约995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11.38米,共2层,最大单跨跨度约7.65米,改造城口子村铭史轩、李家村天主教堂等节点,修复现状码头基础设施等。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
(三)本工程不分标段。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元)
不分标段0灵山岛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不含给水工程)(施工)(评定分离)81044199.74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个,项目负责人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工程投标。
(3)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六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合同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园林绿化项目除外)。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九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2号入口)
【第二开标室(1024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10-20 14:00
十一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张西,联系电话:18561562511,邮箱:ltjtzbcgzx@163.com,传真:/,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车轮山路88号佳沃大厦15楼
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 以此类推。
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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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E3702002313021853001001
2025/10/20 14:00:00 2025/10/10 14:00:00 2025/10/20 14:0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补充以下条款:
1.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1)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山东省及青岛市政府部门最新颁布的文件执行,由发包人在开工前一次性支付至承包人账户,承包人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使用。
(2)在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需要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使用计划,明确费用使用的条目、类别、数量、额度、实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内容,并报送发包人存档,杜绝为了谋取利益最大化随意压缩投入。
(3)承包人应及时足额投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项目费用清单备查,严禁挪作他用。
2.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预付款支付期限:无。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
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不提供。
4.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并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国家、地方性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本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现修改为:
(1)项目开工后竣工验收合格之前进度款拨付比例按照国家、山东省及青岛市有关规定执行;
(2)工程结算完成后提交结算审核报告且工程涉及的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后,经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后付至工程结算值的97%;
(3)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工程移交、无质量安全隐患,后无息支付工程结算值的3%。
(4)以上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审核通过后,向承包人支付相应的款项,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
2025/9/30 20:15:04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因本项目图纸较大,现以澄清形式发布,具体详见附件。 2025/9/30 10: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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