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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历史城区更新项目(一期)(河南路及山西路周边区域消防系统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 2025-10-10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市南区历史城区更新项目(一期)(河南路及山西路周边区域消防系统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5/10/10 15:40:08
项目名称: 市南区历史城区更新项目(一期)(河南路及山西路周边区域消防系统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河南路及山西路周边区域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资金20%,专项债8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其他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Ⅱ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511079900元 工程造价: 16446471.18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50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南发改〔2025〕52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海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经理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69907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海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经理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699076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齐信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吴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820087529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504-370202-04-01-469866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85066759
监督部门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jgjgcc@qd.shandong.cn 传真0532-857301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新建消防给水管网、消防弱电管网、开展恢复路面。改造维修消防设施等。对河南路及山西路周边区域消防系统进行维修提升,对大沽路4号水池、七中水箱、六街口水箱等消防设施进行改造维修。本项目为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和室外工程,属设计规模等级特征中型工程。
2.招标内容
2.1设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项深化方案设计等相关服务。
2.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不分标段15000平方米市南区历史城区更新项目(一期)(河南路及山西路周边区域消防系统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15890216.43556254.75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1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其中一名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全部标段: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中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第1条、第2条2.1款、第4条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第1条、第2条2.2款、第3条、第4条要求;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全部标段: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五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在资格审查打分、商务标书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3.1设计同类工程:单项合同设计费6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单独的工业厂房除外)。
3.2施工和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在1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单独的工业厂房除外)。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10号开标室(314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10-31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0532-85699076,邮箱:784350806@qq.com,传真:/,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浙江路28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066759 邮箱:jgjgcc@qd.shandong.cn 传真0532-85730114 地址:澳门路121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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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021832001001
2025/10/31 9:30:00 2025/10/21 9:30:00 2025/10/31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施工报价: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投标报价与基准进行比较,相同得满分每低于基准价 1 %,扣减 0.5 分(不足 1 %时按内插法计算);每高于基准价 1 %,扣减 1 分(不足 1 %时按内插法计算) 本项目最低得分20分 相关标书内容在投标函基础信息、投标函、投标报价书中体现。
现澄清为: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投标报价与基准进行比较,相同得满分每低于基准价 1 %,扣减 0.5 分(不足 1 %时按内插法计算);每高于基准价 1 %,扣减 1 分(不足 1 %时按内插法计算)本项目最低得分0分 相关标书内容在投标函基础信息、投标函、投标报价书中体现。
2025/10/20 16:38:14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项目经理若担任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1)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其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2)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形成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所在地备案机关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或经备案的《监理业务手册》;(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项目总监以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总监为准,如项目总监变更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以上资料必须为原件扫描件且真实可靠。工程业绩资料中的竣工日期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的验收日期或备案文件(监理业务手册)的备案日期为准。
现调整为:3、项目经理若担任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1)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其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2)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形成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所在地备案机关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或经备案的《监理业务手册》;(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项目总监以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总监为准,如项目总监变更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以上资料必须为原件扫描件且真实可靠。工程业绩资料中的竣工日期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的验收日期或备案文件(监理业务手册)的备案日期为准。
监理同类工程为:二等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奖项范围(1)设计部分:国家级奖项一般是指全国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建筑设计(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建筑学会建筑设计奖·建筑幕墙专业奖(中国建筑学会)等。省部级(含副省级)一般是指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项。如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山东省优秀建筑设计方案评选、山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成果、泰山奖·美丽村居建筑设计大赛、青岛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青岛市建筑工程优秀施工图设计。
现调整为:4、奖项范围(1)设计部分:国家级奖项一般是指全国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建筑设计(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等。省部级(含副省级)一般是指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项。如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山东省优秀建筑设计方案评选、山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成果、青岛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青岛市建筑工程优秀施工图设计。
2025/10/14 15: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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