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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历史城区更新项目(一期)(宁阳路、肥城路部分建筑更新改造工程)(施工) 2025-08-29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市南区历史城区更新项目(一期)(宁阳路、肥城路部分建筑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5/08/29 20:45:10
项目名称: 市南区历史城区更新项目(一期)(宁阳路、肥城路部分建筑更新改造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 泰安路17号、23号,宁阳路12号、16号、26号,肥城路36号、38号,泗水路10号等八处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资金20%,专项债8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其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511079900.00元 工程造价: 50846420.15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8139平方米
计划文号: 南发改〔2025〕52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单位: 青岛海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经理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69907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海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经理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699076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利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姜函汝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7353435253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504-370202-04-01-469866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85066759
监督部门地址: 市南区澳门路121号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jgjgcc@qd.shandong.cn 传真0532-857301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内容:改造包括泰安路17号、23号,宁阳路12号、16号、26号, 肥城路36号、38号,泗水路10号等共8处建筑,位于历史文化街区。总面积约8139 平方米,并实施建筑室外配套工程。对改造范围内建筑的砌体墙、基础、木梁、混凝土柱、木柱、木屋架等进行加固,对筒子楼的砌体墙、基础、混凝土柱、混凝土梁、外廊悬挑梁、预制板、木屋架、屋面板等进行加固。对项目进行外立面改造,包括墙体、屋顶、门窗、雨水管改造,以及空调机移位。按建筑内部不同功能,采用不同的方案进行改造提升。对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暖通系统、消防系统、弱电系统等进行改造提升。对室外楼院内部步行道、广场的铺装,以及绿化、照明等进行改造,提供配套设施。宁阳路26号为市南区文物保护单位。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不分标段8139平方米市南区历史城区更新项目(一期)(宁阳路、肥城路部分建筑更新改造工程)(施工)50846420.15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所有要求;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
3.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4.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商务标书评分时相应得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单独工业厂房除外)。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9号开标室(313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9-19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0532-85699076,邮箱:784350806@qq.com,传真:/,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浙江路28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066759 邮箱:jgjgcc@qd.shandong.cn 传真0532-85730114 地址:澳门路121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021741001001
2025/9/19 9:30:00 2025/9/9 9:30:00 2025/9/19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的形式评审标准与响应性评审标准(商务文件)第1条原内容为:“未发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对资格预审和投标两阶段投标人使用计算机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加密锁等信息进行一体化比对。两阶段整体中,不同投标人之间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视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雷同,否决涉及单位投标。)”现修改为:“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②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绑定造价文件时,抓取造价接口文件中的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相同的;③不同投标人之间的电子投标文件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投标清单报价达到80%相同的(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出现雷同的除外)。资格预审项目中以上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相关信息在资格预审和投标两阶段进行一体化比对,两阶段整体中发现①、②问题,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经监测发现,本项目同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编制过程中被归属于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造价加密锁阅读、使用、编辑、生成等的,该投标报价文件归属投标人及对该投标报价文件进行过阅读、使用、编辑、生成等操作的其他投标人,应否决投标。经监测发现,本项目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编制过程中被同一投标人的造价加密锁阅读、使用、编辑、生成等的,阅读、使用、编辑、生成他人投标报价文件的投标人,以及被该投标人阅读、使用、编辑、生成自有投标报价文件的其他投标人,应否决投标。出现以上情况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其他内容不变,执行招标文件,特此说明。 2025/9/11 10:52:26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本项目招标公告第四条联合体投标要求中,“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所有要求”调整为:“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组成联合体后应满足‘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的所有要求”。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此类内容,均按以上方式调整。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2025/9/2 9: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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