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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百信智能制造基地工程总承包 2025-07-07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百信智能制造基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5/07/07 17:01:36
项目名称: 青岛百信智能制造基地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点: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266 号耀洲?新经济产业园6 号楼二层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厂房及建筑物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21400000元 工程造价: 18550000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62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2506-370213-04-01-376485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百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孙亮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66197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百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孙亮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661977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中青汇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冯倩、程海政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661962221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506-370213-04-01-376485 房地产产权人: 青岛融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鲁(2021)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46753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85066759
监督部门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邮箱:jgjgcc@qd.shandong.cn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6200平方米;项目位于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266号耀洲?新经济产业园6号楼二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租赁现有厂房进行装修改造,打造信创产业生产基地,聚焦信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领域。项目采用自主采购主板、硬盘、电源等整机配件进行组装测试包装成整机产品,研发生产自主可控的服务器、计算机及行业一体机等整机设备。
2.招标内容:1.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暖通、智能化等相关专业)设计、施工期间的技术支持、发包人要求包含的所有内容以及为完成项目建设所包含的全部设计服务。2.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保修。3.采购: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不分标段6200平方米1.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暖通、智能化等相关专业)设计、施工期间的技术支持、发包人要求包含的所有内容以及为完成项目建设所包含的全部设计服务。2.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保修。3.采购: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1217350044946560000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2.1.资质要求:2.1.1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1.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2.4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严重失信记录。
4.项目负责人资格:
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2)担任过房屋建筑工程的改造或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5)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2施工项目负责人:(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不接受返聘、外聘);
4.3设计项目负责人:(1)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2)为投标人正式员工(不接受返聘、外聘)。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之间不得互相兼任。
5.联合体投标要求:
5.1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5.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由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资质按照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分工认定,其中:(1)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第2.1.1项要求;(2)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第2.1.2、2.2项要求。
5.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5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三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四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五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须具有同类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经验(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一项同类业绩即可)。
2.潜在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文件评审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的界定:
(1)设计:单项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或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改造或装修工程设计。
(2)施工:单项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改造或装修工程施工。
(3)工程总承包:单项工程投资额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改造或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八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1号开标室(302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7-28 09:30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孙亮,联系电话:0532-86661977,邮箱:aliang@qddd it.cn,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176号信联天地1号楼1002室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066759 邮箱:jgjgcc@qd.shandong.cn 传真0532-85730114 地址:澳门路121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青岛百信智能制造基地工程总承包不分标段.pdf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021472001001
2025/7/28 9:30:00 2025/7/18 9:30:00 2025/7/28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青岛百信智能制造基地工程总承包于2025年7月7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如下答复:
问题:招标文件P78的“采购部分报价明细”与P50的“设备清单”相比,缺少“生产制造系统”一项,请问采购部分的报价以何为准?
答复:采购部分报价按招标文件第50页设备清单为准,采购部分报价表已重新调整,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在附件中自行下载。
本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025/7/18 14:06:31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青岛百信智能制造基地工程总承包于2025年7月7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作如下澄清更正:
1、本项目无需提供履约担保。
2、招标文件第三章同类工程经验“(3)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平面图。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现更正为“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平面图。业绩认定时间以平面图纸标注的时间为准。”
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025/7/9 14: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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