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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山路41号、79号地块商品房及配套项目、虎山路41号、79号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监理) 2013-11-26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虎山路41号、79号地块商品房及配套项目、虎山路41号、79号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3/9/18 公告号: 2013-608g
项目名称: 虎山路41号、79号地块商品房及配套项目、虎山路41号、79号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监理)
工程地点: 虎山路41号、79号
资金来源: 私人或民营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121300万元 工程造价: 38200万元
结构形式: 框剪 工程规模: 1527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发改李沧[2013]10号、李沧发改[2013]141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青规建审字[2013]66号
建设单位: 青岛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赵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赵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8669790476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李潇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57322306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青岛市李沧区虎山路41号、79号,工程造价为3820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152700平方米,共有11栋楼,最高层数为26层。本工程产生土石方量约130157.9立方,全部外运。
2、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 要求投标企业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 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项目总监执业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商务标书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一等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3 年9月18日9 时至 2013 年9月25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后应于2013 年9月18日 9 时至 2013 年9月25日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 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八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2.咨询电话:0532-88900858?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81505、85881507-162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3年9月18日9时0分 - 2013年9月25日17时0分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13/9/18 10:19:00 2013/9/18 10:19:00 2013/9/18 1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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