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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院上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5-09-1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莱西市院上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5/09/15 10:19:02
项目名称: 莱西市院上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 莱西市院上镇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政府专项债券78.79%,自筹资金21.21%
招标工程类型: 农业工程-非营利性其他农业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01534400元 工程造价: 77400115.58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20116.82平方米
计划文号: 西发改复[2025]119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单位: 青岛泽霖惠丰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乔主任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436863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泽霖惠丰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院上镇永安路8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乔主任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436863
招标代理单位: 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女士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58710693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411-370285-04-01-389837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莱西市农业农村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88474122
监督部门地址: 莱西市上海中路21号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农业温室大棚、保鲜贮藏库和服务用房,配套实施田间道路、灌溉、排水、智能化等工程。新建78个番茄种植大棚,建筑面积112620平方米,新建保鲜贮藏库和服务用房,地上建筑面积7166.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0平方米,安装水肥一体化、园区综合管理、农业生产服务等智能化管理系统。
2、招标内容:
2.1 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技术支持及为完成项目建设所包含的全部设计服务及招标人要求包含的所有内容及要求。
2.2 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保修。
2.3 中标人须在满足招标人功能和技术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限额设计、施工,造价指标不得超出限额要求。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不分标段120116.82平方米莱西市院上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761156091284506.58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须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2.1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1 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可提供本人相关专业毕业证);
1.2 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3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4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5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设计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全部标段: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应满足下列条件:
1.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第 1 条、第 2 条 2.1 款、第 4 条的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第 1 条、第2 条 2.2 款、第 3 条、第 4 条的要求;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全部标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五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业绩即可)。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担任过至少1项同类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同类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同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同类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同类工程界定:
3.1投标人同类工程界定(以下任一业绩均予以认可):
设计: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投资额4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施工: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3.2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界定(以下任一业绩均予以认可):
设计: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投资额4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施工: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监理: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投资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
4、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莱西市长岛路148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8楼
【第二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10-14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乔主任,联系电话:0532-82436863,邮箱:346044564@qq.com,传真:/,地址:莱西市院上镇永安路8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8474122 邮箱:/ 传真:/ 地址:莱西市上海中路21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莱西市院上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不分标段.pdf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021204001001
2025/10/14 9:30:00 2025/10/4 9:30:00 2025/10/14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莱西市院上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造价及招标控制价变更为77257396元。

二、原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1284506.58元”,
变更为:“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1141787元”。

三、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3.4.5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招标设计费基准价暂按1324233.59元计取。设计部分报价要求:1.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无效。2.最低优惠率3%。3.投标设计费暂以建安工程费78469700元为取费基数,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专业调整系数:0.9、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施工图设计费比例:60%。设计部分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收费基准价的97%(优惠率3%),计1284506.58元。要求投标人填报设计费报价、优惠率。设计费报价暂按设计收费基准价×(1-优惠率)计算填报,且优惠率不得低于3%,否则投标无效。”
变更为:“本项目招标设计费基准价暂按1177100元计取。设计部分报价要求:1.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无效。2.最低优惠率3%。3.要求投标人填报设计费报价、优惠率。设计费报价暂按设计收费基准价×(1-优惠率)计算填报,且优惠率不得低于3%,否则投标无效。”

四、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合同价格形式:2.1设计费价格形式: 固定优惠率,最终的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以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中的工程费为计费额进行计算。设计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专业调整系数:0.9、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施工图设计费比例:60%,以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中的工程费为取费基数计算,优惠率 % 。”
变更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合同价格形式:2.1设计费价格形式:固定优惠率,最终的设计费按照如下方式计取:最终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以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中的工程费为计费额进行计算,专业调整系数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下浮20%,施工图设计费比例60%,中标优惠率 %。”

招标文件与此澄清内容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澄清内容为准。由此为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5/9/22 15: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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