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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海青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收回资金)(施工) 2025-07-2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2025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海青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收回资金)(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5/07/28 15:24:01
项目名称: 2025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海青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收回资金)(施工)
工程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青镇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4473400.00元 工程造价: 4242703.53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1471.19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西新农字〔2025]166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海青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永振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18141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海青镇人民政府 招标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海青镇政府驻地
招标单位联系人: 刘永振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181418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郭中帅、彭方玉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061211738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68976507
监督部门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 77 号南区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大芦疃自然村:1.混凝土路面硬化3条,6086.14平方米;2.新建砖砌排水沟及盖板2条,362.09米;3.新建石砌排水沟1条,118.11米;4.钢筋混凝土过路管,10米。小岭自然村:1.村内裸露土地面硬化,812.05平方米;2.新建砖砌挡土墙,255.41米;3.路灯30盏;4.屋后U型沟流水槽水泥抹面18条,1152.07米。大岭自然村:1.新建村内排水沟及盖板东西街1条,169.65米;2.混凝土翻建硬化道路,2512.27平方米;3.DN500混凝土过路管,长37.2米;4.村内路灯60盏。小芦疃自然村:1.翻建排水沟及盖板2条,215.25米;2.排水沟仅盖板8条,1377.45米;3.钢筋混凝土过路管37.96米;4.路灯65盏。刘黄崖自然村:1.排水沟仅盖板2条,262.29米;2.太阳能路灯25盏。梯子沟自然村:太阳能路灯70盏。郭家桥自然村:1.村内新建沥青罩面3条,2060.73平方米;2.沥青罩面检查井抬高26个。大陈村自然村:太阳能路灯70盏。小官庄自然村:1.东西向屋后U型流水槽抹面3条,434.81米;2.排水沟仅盖板3条,252.66米;青墩自然村:1.DN400Ⅱ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2条,339.37米;2.400*600球墨铸铁30t雨水口,共计18座。徐官庄自然村:东西向屋后U型流水槽抹面14条,1581.9米。
(二)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11471.19平方米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4242703.53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经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六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园林绿化项目除外)。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九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2号入口)
【第三开标室(1030A)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8-19 09:30
十一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刘永振,联系电话:0532-87181418,邮箱:haiqingfupinban@163.com,传真:/,地址:青岛市黄岛区碧雪春路242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
  • E3702002313021106001001
2025/8/19 9:30:00 2025/8/9 9:30:00 2025/8/19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1.4调整为“1.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项目班子成员及相关附件(人员社保除外)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且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需通过该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其中“项目班子成员”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要求。人员社保信息可在商务标目录项“其他资料”中上传。)2.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按照《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加强评标报告审查有关规定,通过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的公示信息等核实有关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四库一平台相关信息数据C级以上的,以四库一平台公示信息为准。”经查实因弄虚作假等原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入社会不良信用信息,面向社会公布,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2资格评审标准第5条“企业业绩”调整为: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2)施工合同;(3)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形成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所在地备案机关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相关标书内容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中体现。)
3.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3条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调整为“①中标通知书或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授权机构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②施工合同;③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形成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所在地备案机关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注:工程业绩资料中的竣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的验收日期或备案文件的备案日期为准。”
4. 本项目评标办法.jpfbf已更新,请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最新文件。
2025/7/31 9:25:50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1.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5.1条调整为:出现以下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对资格预审和投标两阶段投标人使用计算机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加密锁等信息进行一体化比对。两阶段整体中,不同投标人之间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视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雷同,否决涉及单位投标。
2.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6.2.2.6条调整为:承包人已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办法》《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并按照执行。
3.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4.1条“付款周期”调整为:工程进度款按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支付并结合区财政预算安排拨付,工程结算审核意见出具后一年内最高付至结算审核值的97%;留结算审核值的 3%为质量缺陷责任保修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工程移交、无质量安全隐患后无息付清。发包人付款前3日承包人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2025/7/30 1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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