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交易信息详情
青岛市地铁8号线工程(嘉定山站、山东路南站、五四广场站)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2025-04-14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市地铁8号线工程(嘉定山站、山东路南站、五四广场站)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5/04/14 18:34:58
项目名称: 青岛市地铁8号线工程(嘉定山站、山东路南站、五四广场站)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 青岛市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财政和社会资本40%、银团贷款6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
本项目总投资额: 35505000000元 工程造价: 61890000元
工程规模: 62683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发改投资审[2017]50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地铁八号线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曹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5862526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地铁八号线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99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曹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58625269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李宁、高学斌、王殿元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063327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监督部门: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85066759
监督部门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青岛市地铁8号线起点自胶州北站,终点至五四广场。线路正线全长61.4km,设车站18座,其中高架站1座,地下站17座。本次招标为其中嘉定山站、山东路南站、五四广场站。
2.招标内容: 青岛地铁8号线站台、站厅、出入口通道(嘉定山站、山东路南站、五四广场站)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程项目:
(1)金属天花工程、地面石材和地砖工程、墙面和柱面工程、照明灯具工程、不锈钢(金属)制品工程、成品保护工程的采购与安装;
(2)车站照明灯具(含轨行区广告动力电源)、疏散指示、应急照明、导向、插座、广告等配电工程采购与安装;
(3)车站及站外500m范围导向标识安装;
(4)站内电梯井钢结构及外墙装饰等采购与安装;
(5)根据现场需要对施工图进行再深化设计(含BIM深化),以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6)五四广场站既有线改造;
(7)招标人要求中描述的或图纸中出现的其它临时或永久工程。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不分标段62683平方米青岛市地铁8号线工程(嘉定山站、山东路南站、五四广场站)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全部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下列设计资质之一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均无资格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全部标段: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为申请人在职人员(不允许外聘、返聘);
4.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全部标段: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主申请人应满足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应满足设计资质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指定主申请人,并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及义务。
2.联合体主申请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在有效期内)。
3.联合体主申请人还须符合"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第1、3、4、5条要求。
4.联合体成员须具有"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第2.1-2.4条要求的设计资质之一。
5.联合体成员还须符合"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第1、4、5条要求。
6.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在联合体主申请人单位执业,同时须满足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7.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四)投标标段要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 、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在9家(含)以下,合格申请人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申请人在9家以上,可由资格预审委员会对合格申请人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9名(第9名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
四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申请人上八年度至少具有1 项已完成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公共区域装饰装修施工业绩。
2.资格预审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或资格审查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站公共区域装饰装修施工,或国内公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单项合同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
五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页面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六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人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七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5-04-27 09:30 资格预审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2号开标室(303室) 】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澄清和修改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资格预审公告页面。
九 、其他说明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曹工,联系电话:0532-58625269,邮箱:/,传真:/,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99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066759 邮箱:jgjgcc@qd.shandong.cn 传真0532-85730114 地址:澳门路121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资格预审文件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021032001001
2025/6/26 9:30:00 2025/6/16 9:30:00 2025/6/26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3版: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参加评审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合价最高的前五项”部分内容调整,详见“第六章 用户需求书及其他补充资料”中的补充文件。 2025/6/13 17:48:20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内容修改为“评标委员会的组建:7人(包含招标人代表及评标专家的总人数),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据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随机抽取。” 2025/6/6 13:34:50
预审文件澄清 第1版:1、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3评分标准”中“企业荣誉”评分标准调整为“申请人上八年度完成的工程(须包含装饰装修工程),获国家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4分,获省级(含副省级)工程质量奖的每项得2分。同一工程获多个奖项,只计取最高级别的分数,不重复计分。满分4分。”
2、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中“2.4.2.1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荣誉须同时有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的第(1)条原内容后增加“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分包的装饰装修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业主证明(证明需明确项目造价、主要施工内容、竣工验收时间或完工时间等关键信息);”
增加第(4)条“投标人为单独的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获奖的,满足上述要求的予以认可;投标人为施工总承包工程承包人获奖的,上述证明材料中须明确体现施工内容包含装饰装修工程,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为施工总承包工程分包的装饰装修工程分包人获奖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中须列明投标人为参建单位,否则不予认可。”
3、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中“2.4.2.2 下列奖项可认定为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原内容后增加“(5)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025/4/18 15:31:28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