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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南坦大街(扬州路至滨河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 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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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南坦大街(扬州路至滨河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5/03/14 21:30:56
项目名称: 胶州市南坦大街(扬州路至滨河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
工程地点: 阜安街道凤栖海棠小区东侧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Ⅱ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33960900元 工程造价: 11722400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275米
计划文号: 胶发改审【2025】14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胶州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联系人: 孙琳皓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5772920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胶州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单位地址: 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楼裙楼
招标单位联系人: 孙琳皓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57729206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晓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253288273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411-370281-04-01-555240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57729152
监督部门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北京路61号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zhaobiaozhan6019@163.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南坦大街是一条南北向城市次干路,本次实施范围南起扬州路,北至滨河路,全长约275m。
工程规划红线宽度32m,设计道路横断面采用单幅路布置形式:3m(人行道)+2m(行道树苗木补植带)+22m(车行道)+2m(行道树苗木补植带)+3m(人行道)=32m(道路红线)。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苗木补植、道路照明工程等。其中,新建车行道面积约6141㎡、人行道面积约1547㎡,信号灯系统2套、电子警察抓拍系统3杆、标志牌14个、新建雨水管道401m、污水管道185m;苗木补植759㎡、行道树46株;新建路灯16杆,箱式变压器1处;电力排管4150m;通信排管 2236m。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1标段275米胶州市南坦大街(扬州路至滨河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11722400133200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全部标段:
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5、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包括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等),骗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全部标段:
1.1 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2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3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三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设计同类工程:上三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设计费在2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
施工同类工程:上三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额在1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不含单独园林绿化工程,亮化照明工程);
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上三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额在1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不含单独园林绿化工程,亮化照明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58号)
【第一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4-07 14: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孙琳皓,联系电话:0532-57729206,邮箱:szk82289206@163.com,传真:/,地址:胶州市行政服务大厅东楼
3.投诉举报电话:0532-57729152邮箱:zhaobiaozhan6019@163.com 地址:胶州市北京东路61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胶州市南坦大街(扬州路至滨河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1标段.pdf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E3702002313020819001001
2025/4/7 14:30:00 2025/3/28 14:30:00 2025/4/7 14: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0.9 报价要求现变更为投标报价方式:EPC 双费率报价本项目招标设计费基准价暂按 266386.8 元计取。设计最高限价=设计费基准价*(1-最低优惠率)施工计费额暂按 11722400 元计取。 施工最高限价=施工计费额*(1-最低降造率)设计部分报价要求:1.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无效。2.最低优惠率 50% 。3.投标设计费暂以 11722400.00 元为取费基数,工程设计收费基价:443978.00 元 。专业调整系数 1.0,复杂系数 1.0,附加调整系数1.0。设计基本收费:443978.00 元。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量比例为60%,施工图设计收费基准价为 266386.8 元。本项目设计费为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计算的设计费收费基准价的 50%,计取为 133200 .00 元。施工部分报价要求:1.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无效。2.最低降造率 3% 3.施工部分对降造率进行报价,其中投标报价暂按 11722400.00 元*(1-降造率)进行报价设计部分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及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施工部分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施工及采购、保修等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移交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设计原因造成的返工、误工、窝工等所有损失。投标人中标后应全程跟踪、办理工程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核、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进行复核及确认。报价单位为“元”,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中标单位投标书所报费率,结算时不予调整。 2025/3/31 16:23:02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1、 原招标文件及公告中“一、项目基本情况条件” 现变更为:1、项目概况:南坦大街是一条南北向城市次干路,本次实施范围南起扬州路,北至滨河路,全长约275m。工程规划红线宽度32m,设计道路横断面采用单幅路布置形式:3m(人行道)+2m(行道树苗木补植带)+22m(车行道)+2m(行道树苗木补植带)+3m(人行道)=32m(道路红线)。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苗木补植、道路照明工程等。其中,新建车行道面积约6141㎡、人行道面积约1547㎡,信号灯系统2套、电子警察抓拍系统3杆、标志牌14个;新建雨水管道401m、污水管道185m;苗木补植759㎡、行道树46株;新建路灯16杆,箱式变压器1处;电力排管4150m;通信排管 2236m。2、招标内容:2.1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2.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质保期保修。
2、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合同工期”中现变更为:计划工期: 9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04-12 计划竣工日期 2025-07-13 其他补充内容 设计计划工期:31日历天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4 月12日 设计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5 月12日 施工计划工期:61日历天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5月13日 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 7月13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0中招标代理费现变更为:招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规定的 5 折收取,暂定为35760元,取费基数分别为施工和设计的实际中标价。
4、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中招标项目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投标的约定:本项目已公开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且允许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投标。(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青岛熙云谷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本项目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vq3y8VsK6Y3B8jkXpg0gQ?pwd=nwyq 提取码: nwyq。
2025/3/19 14: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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