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交易信息详情
胶西机械设备创新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2025-04-24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胶西机械设备创新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5/04/24 16:41:18
项目名称: 胶西机械设备创新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工程地点: 胶州市胶西街道胶西机械设备创新园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财政资金77.58%+自筹22.42%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其他市政工程-设计 工程类别: Ⅱ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96672300.00元 工程造价: 82260400.00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75151平方米
计划文号: 胶发改审[2024]195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谈慧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20001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 招标单位地址: 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西祝村186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谈慧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200012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华信汇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殷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335071533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410-370281-04-01-634809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57729152
监督部门地址: 胶州市北京东路61号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zhaobiaozhan6019@163.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改扩建道路、给水管道、雨污水管道、燃气管道、通信管道、智能交通设施等。工程主要内容为改扩建5条道路(海能路、民安路、仁盛路、强力路、泰和北路),改扩建道路面积75151㎡、给水管道3774m、雨水管道4354m、污水管道4354m、燃气管道656m、通信管道2496m、智能交通设施信控路口4处,铺设胶西中小学污水管道2947m、设置污水泵站及设备1处。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1标段75151平方米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1471072.55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需具有以下资质之一: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2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2.3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专业设计甲级和市政行业(道路、给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5、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包括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等),骗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未能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四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五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六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三年度须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市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市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上三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额160万元或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亮化工程除外)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八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九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58号)
【第一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5-15 09:30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32-85200012,邮箱:916812520@qq.com,传真:,地址: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驻地
3.投诉举报电话:0532-57729152;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胶西机械设备创新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1标段.pdf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E3702002313020571001001
2025/5/15 9:30:00 2025/5/5 9:30:00 2025/5/15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更正1:招标公告中工程类别更正为Ⅰ类。
更正2:招标公告“六、同类工程经验要求”中“2”的内容”更正为: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更正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9”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内容更正为:设计费为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的设计费收费基准价的50%,优惠率50 %,计1471072.55元。
更正4:
(1)招标文件13页“投标文件评分证明材料”中(1)的内容更正为:投标人上三年及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上三年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包括正式设计总图、设计合同等资料,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13页、20页中的“投标人上三年承揽的同类项目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更正为:“投标人上三年承揽的同类项目的设计总图及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21页商务标评审标准中“须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更正为:“须同时提供设计总图及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招标文件24页“1.2.5”内容更正为: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同类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设计总图及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适用于要求投标人具有同类业绩),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025/4/27 11:29:18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