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李沧区河南、南庄村庄改造项目供热一次网聚氨酯泡沫预制保温管2569米,二次网17310米,总供热面积约100多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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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求: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热动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 4、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工程合同总投资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热力工程设计项目。 四 、报名须知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10月14日9时至2013年10月18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建设工程报名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联系电话:85916080)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投标报名日期不得超过30日历天)、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工程报名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如证书单位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或未能体现所在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社保证明原件);若职称证书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专业,则需同时提供热动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上三年度承揽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和设计图纸蓝图原件为准); 5、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图纸为准); 6、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获奖设计项目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等资料原件。 7、2012年度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AA诚信企业证明(以青建办字【2013】15号文件为准,外地投标单位可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应证明并经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为准)。 注:其中第 1、2、3 条要求的材料为投标报名必须资料,其它资料为资格预审所需资料。 五 、资格预审办法 若投标单位超过5家,招标人将按照青建发[2008]2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3年10月21日17 时前将预审结果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办法 项目分值评分办法 同类业绩 12分 投标人上三年度承揽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每一个得4分,满分12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和设计图纸蓝图原件为准); 项目 负责人 8分 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每一个得2分,满分4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图纸为准)。项目负责人为国家注册设备师(动力方向)的加4分。 企业荣誉 10分 投标人上三年度设计的工程,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省部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一等奖的每项得5分;二等奖的每项得3分;三等奖的每项得1分,最高计至10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应有当年相应"评优"文件进行证明(获奖时间应与文件时间对应)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AAA诚信 10分 具有2012年度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AA诚信企业证明得10分(以青建办字【2013】15号文件为准,外地投标单位可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应证明并经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为准)。 |
| 六 、报名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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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资格预审办法 |
|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青建发[2008]26号文件 |
| 八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2、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报名期限:2013年10月14日9时0分 - 2013年10月18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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