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交易信息详情
青岛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项目—亳州路北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4-11-19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项目—亳州路北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4/11/19 10:54:31
项目名称: 青岛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项目—亳州路北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 胶州市亳州路北段,南起砚里路,北至铁路南路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628580000元 工程造价: 11100000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339米
计划文号: 胶发改审【2024】178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上合国大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徐野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5857115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上合国大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单位联系人: 徐野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58571152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正青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隋艳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898851991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211-370281-04-01-125157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82289152
监督部门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北京路61号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zhaobiaozhan6019@163.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亳州路北段是一条南北向城市次干路,本次实施范围南起砚里路,北至铁路南路,长约339m,工程规划绿线宽度66m。
2、招标内容:
2.1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2.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质保期保修。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1标段339米青岛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项目—亳州路北段设计施工总承包11100000104878.13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全部标段:
2.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5、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包括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等),骗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全部标段:
1.1 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2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3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1.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1.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工程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三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设计同类工程:上三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设计费在1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
施工同类工程:上三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额在111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
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上三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额在111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58号)。
【第四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12-11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徐野,联系电话:0532-58571152,邮箱:shwlcbb@163.com,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2289152 邮箱:zhaobiaozhan6019@163.com 地址:胶州市北京东路61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青岛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项目—亳州路北段设计施工总承包1标...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E3702002313020159001002
2024/12/11 9:30:00 2024/12/1 9:30:00 2024/12/11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招标公告中监督部门联系电话更改为:0532-57729152 2024/12/5 8:46:58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一)招标公告中工程类别更改为Ⅱ类工程。(二)招标公告中同类工程经验同类工程界定更改为:设计同类工程:上三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设计费在1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施工同类工程:上三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额在111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不含单独园林绿化工程,亮化照明工程);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上三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额在111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不含单独园林绿化工程,亮化照明工程)。(三)招标公告中四、联合体投标要求变更为: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四)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3.3更改为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1.6更改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六)招标文件中3.3.3.1.2 变更为:投标人提供的企业设计工程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设计合同、施工图原图(加盖设计资质章的原图, 至少提供总平面图),业绩认定时间以总图落款时间为准。3.3.3.1.3变更为: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工程总承包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1)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其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2)工程总承包合同;(3)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形成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所在地备案机关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七)招标文件中3.3.3.2.2变更为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工程所获奖项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获奖工程以获奖证书或获奖 文件落款日期为准。3.3.3.2.3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总承包所获奖项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1)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 材料)或其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2)工程总承包合同;(3)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形成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所在地备案机关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安全文明工地类奖项的无需提供);(4)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八)6.4评标变更为评标委员会按照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九)原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第3条合同工期更改为: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 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6月 2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设计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12月 20 日 设计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 01 月 19 日 施工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1 月 20 日 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 6 月 20 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024/11/25 11:12:09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