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交易信息详情
李沧区十梅庵社区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规划九号线、规划十号线)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4-09-30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李沧区十梅庵社区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规划九号线、规划十号线)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4/09/30 12:48:23
项目名称: 李沧区十梅庵社区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规划九号线、规划十号线)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 九号线为南起十二号线(大枣园路),北至遵义路;十号线为西起五号线,东至文昌路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有资金70%,专项资金3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28896368.67元 工程造价: 108328371.33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2494米
计划文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中能建(青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汪先生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303274973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中能建(青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北宅街道世园大厦
招标单位联系人: 汪先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3032749737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中经帼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佳越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370885231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311-370213-04-01-875780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九号线为城市次干路,南起十二号线(大枣园路),北至遵义路,其中十二号线-十梅庵路段道路红线为24米,十梅庵路-遵义路段道路红线为18米,全长约1645米;十号线为城市次干路,西起五号线,东至文昌路,道路红线为20米,道路绿线为30米,全长约849米,管径1.2米;同步完善沿线市政管线、景观绿化、交通等配套设施。
2、招标范围:
2.1 市政专项规划方案及管线综合规划:基于目前十梅庵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成果,进行本片区的市政专项规划设计及片区管线综合专项设计,北至规划六号线,东至规划文昌路-李沧区与城阳区区界,西至重庆路,南至规划唐山路,总用地面积约3.3平方公里。
1)道路红线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专项、竖向专项、雨水专项、污水专项、电力专项、热力专项、燃气专项、给水专项、管线综合专项,研究深度需满足规划报审控规支撑及指导后续施工图,同步提供防洪排涝工程方案深化的支撑和复核工作,需研究周边各地块小区竖向衔接等问题;
2)道路专项规划研究:结合区域总体规划中道路网规划,并与防洪排涝、雨水系统研究想衔接,合理确定片区内道路网级配,对区域内道路横断面进行研究布局;道路交通校核,绿化带布局等;
3)竖向专项规划研究:确定规划区基本道路网体系及交叉点竖向高程,进行竖向规划研究,与地块内竖向衔接;
4)雨水专项规划研究:收集雨水系统现状资料,根据现状地形、竖向规划、雨水系统现状及河道规划资料,划分集水范围,确定接纳水体,确定雨水系统高程及管道管径,优化现有雨水系统,对现状已有管渠进行利用分析,并提出保留、翻建、新建的建议;
5)污水专项规划研究:收集污水系统现状资料,分析现状排水系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指导性意见,经过多方案技术分析比较,确定最优的规划布局方案。根据区域的发展趋势及土地利用规划,合理预测规划区域内的规划污水量,确定排水体制;
6)电力专项研究:分析各目标年的电力需求预测、用电水平指标。规划不同电压等级电力线的空间位置、不同电压等级开关站规划、开关站接线规划、电力线敷设形式及敷设位置;
7)热力专项规划研究:分析热源规划,包括热源的位置、供热能力、供热参数、供热量、热源用地范围、热源需要的水源、运输条件等。拟保留原来锅炉为调峰锅炉情况;
8)燃气专项规划研究:通过技术与经济的比较论证,选择近期合适并兼顾远期的气源结构,确定气源站点的位置和规模;选择确定工艺流程和主要设备。估算耗气水平,确定气化范围及供气规模;
9)给水专项规划研究:简述水源供需平衡方案及各水源地建设规模等,根据水量平衡方案提出水源配置原则、水源地保护范围及重点保护措施。确定供水工程总体方案、厂站的选址位置、占地面积、供水规模等内容;
10)管线综合专项规划研究:统筹各管线布局,确定敷设方式、排列顺序和位置、控制高程、覆土深度、间距等内容,梳理片区上下游各管线的关系,确保与片区外管线落地衔接。
2.2 设计规划九号线(重庆路中学至规划十二号线)及规划十号线(文昌路至规划五号线)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及参加交(竣)工验收等;
2.3 施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工作,配合项目法人完成征地拆迁、地方协调及交(竣)工验收等工作。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1标段2494米李沧区十梅庵社区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规划九号线、规划十号线)设计施工总承包102911952.454298800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2.1 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乙级资质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2 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三、对投标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1 人:1.1 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1.2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1.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1.4 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1.5 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6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项目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2、设计负责人 1 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若职称证未能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3、施工负责人 1 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注:项目经理可以为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之间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家;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共同对发包人承担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连带责任。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提供上五年度完成的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中不合格或资格审查打分、评分办法-资信部分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投标人同类工程界定(以下任一业绩均予以认可):
(1)单项合同额 45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专项规划方案及管线综合规划项目;
(2)单项合同额 45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或亮化工程除外)。
(3)单项合同额 13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或亮化工程除外);
4、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界定(以下任一业绩均予以认可):
(1)单项合同额 3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项目;
(2)单项合同额 45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或亮化工程除外)。
(3)单项合同额 13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或亮化工程除外);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2号开标室(303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10-23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汪先生,联系电话:13032749737,邮箱:526736548@qq.com,传真:/,地址:北宅街道世园大厦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066759 邮箱:jgjgcc@qd.shandong.cn 传真0532-85730114 地址:澳门路121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李沧区十梅庵社区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规划九号线、规划十号线)设计施工总承...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E3702002313019787001001
2024/10/23 9:30:00 2024/10/13 9:30:00 2024/10/23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一、公告部分: 1、招标范围:将原公告“2.1市政专项规划方案及管线综合规划”内容整条删除; 2、设计部分最高限价:“4298800元”变更为:1946880元。 3、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第2条2.1 “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乙级资质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现变更为:2.1 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第2条2.2 “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变更为:2.2 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第八条同类工程经验要求3同类工程界定(以下任一业绩均予以认可):“(1)单项合同额 45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专项规划方案及管线综合规划项目”现将此条现删除。其他项不变。 二、投标人须知部分: 1、1.1.5项目概况中招标范围将“2.1市政专项规划方案及管线综合规划”内容删除; 2、3.4.5投标报价要求: “本项目招标设计基准价暂按6604700元计取”;现变更为:“本项目招标设计基准价暂按3244800元计取” 设计部分报价要求: 第2.原“最低优惠率34.91%”现变更为:最低优惠率40% 。 第3.原“设计费计费额暂按6604700.00 元 计取,以最终实际工程费结算为准;设计取费系数暂按:专业调整系数 0.9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 ,附加调整系数1 ,实际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2002 年修订本)执行。设计费最高限价为收费基准价的 65.09 %,计 4298800 元。要求投标人填报设计费报价、优惠率,设计费投标报价=设计费基准价×(1-优惠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低于最低优惠率的,投标无效。”现变更为:“设计费计费额暂按3244800元 计取,以最终实际工程费结算为准;设计取费系数暂按:专业调整系数 0.9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 ,附加调整系数 1 ,实际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2002 年修订本)执行。设计费最高限价为收费基准价的 60%,计 1946880元。要求投标人填报设计费报价、优惠率,设计费投标报价=设计费基准价×(1-优惠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低于最低优惠率的,投标无效。” 3、10.25中第五条的“5.4城市规划同类工程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1)中标通知书(2)规划合同”现将此条删除,其他项不变。 三、资格审查部分: 1、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评分标准:企业荣誉中将“规划类相关奖项”删除。 2、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评分标准:企业荣誉中“注:除鲁班奖等通用类奖项外,房建类项目只认可房建类奖项,市政类项目只认可市政类奖项,园林类项目只认可园林类奖项。”将“除鲁班奖等通用类奖项外”删除。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评标方法中:“设计部分中规划方案编制”变更为:方案编制。 2、资信部分企业荣誉中将“规划类相关奖项”删除。 3、资信部分企业荣誉中注:“除鲁班奖等通用类奖项外,房建类项目只认可房建类奖项,市政类项目只认可市政类奖项,园林类项目只认可园林类奖项”。将其中“除鲁班奖等通用类奖项外”删除,其他内容不变。 四、发包人要求部分: 1、设计任务书章节第三条设计要求中删除3.1及3.2条,其他项不变。 2、设计任务书章节第四条成果内容及要求中删除4.1及4.2条,其他项不变。 2024/10/9 16:46:46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