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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沟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用房(A3-03地块)监理 2013-09-1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石沟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用房(A3-03地块)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3/9/9 公告号: 2013-566g
项目名称: 石沟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用房(A3-03地块)监理
工程地点: 重庆中路以东、老虎山西侧、文昌阁社区以北
资金来源: 私人或民营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 9500万元 工程造价: 9500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27176.47平方米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2012]182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00201314008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虎山路街道办事处石沟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单位联系人: 逄主任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706658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虎山路街道办事处石沟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单位联系人: 逄主任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7066586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崔工,徐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0772152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青岛市李沧区虎山路街道办事处石沟社区居民委员会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36738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李沧区重庆中路以东、老虎山西侧、文昌阁社区以北,总建筑面积约为27176.47平方米,共4个楼座及地下车库,1#-4#楼地上6层,地下2层,层高2.9米,地下车库面积为9714.33平方米。本工程产生土石方建筑垃圾约73000立方米,需要全部外运。
(二)招标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投标企业具有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总监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商务标书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叁等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3年9月9日9时至2013年9月13 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3年9月9日9时至2013年9月13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 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0532-80772152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3年9月9日9时0分 - 2013年9月13日17时0分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13/9/6 15:52:00 2013/9/6 15:52:00 2013/9/6 1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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