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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路灯改造更新工程(第三批) 2024-08-30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全区路灯改造更新工程(第三批)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4/08/30 20:29:17
项目名称: 全区路灯改造更新工程(第三批)
工程地点: 青岛市黄岛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路灯安装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Ⅱ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9760000.00元 工程造价: 6875951.79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黄发改函〔2024〕236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高欣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616112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627号慧丰国际
招标单位联系人: 高欣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6161128
招标代理单位: 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李晓鸣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117209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201-370211-04-01-449250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对全区范围内约18条道路的路灯进行新建,新建路灯约240余盏,灯杆约240余杆,电缆约10300余米,箱变新建合计约9台,以及路灯配套基础、电缆井、电缆保护管;对因施工需拆除的绿地、人行道、车行道、城市基础设施等进行原址原貌恢复。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1标段/平方米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6875951.79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分标段。

六、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八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九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合同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园林绿化项目除外)。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一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二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第三开标室(1030A)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9-20 09:00
十三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高欣,联系电话:86161128,邮箱:zbbgs202@163.com,传真:/,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627号慧丰国际
3.投诉举报电话:0532-68976511 邮箱:/ 传真/ 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E3702002313019430001001
2024/9/26 9:00:00 2024/9/16 9:00:00 2024/9/26 9:0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3.①招标公告中“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第2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变更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招标公告中“四、联合体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变更为“四、联合体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个。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 (4)联合体协议约定各方承担不同专业分工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具备其分工所要求的相应资质即可。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的工作无国家法定资质要求的,该联合体成员不需要具有相关资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变更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接 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个。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 (4)联合体协议约定各方承担不同专业分工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具备其分工所要求的相应资质即可。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的工作无国家法定资质要求的,该联合体成员不需要具有相关资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6.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二十二)若为联合体投标,除招标文件中对联合体投标人各方有明确盖章、签字要求的,其他可有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 (二十三)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13条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的奖励、业绩得分均不超过该项最高分值的 60%,其余成员单位均不超过该项最高分值的 40%。”等内容,更改为“联合体投标的,奖励、业绩得分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具备即可”。” ③招标公告中“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合同额在 6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园林绿化项目除外)”变更为“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合同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含城市及道路照明内容)”。 4.招标公告中“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第4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变更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5.招标公告中“十三、其他”第3条“投诉举报电话:0532-68976511 邮箱:/ 传真/ 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变更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6.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3.1资格后审材料 5.建设工程投标诚信承诺书,备注以招标文件附件《建设工程投标诚信承诺书》为准,原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 承诺书作废。”变更为“5.投标承诺书,备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7.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3.1 资格后审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备注中补充“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 出具的证明)”要求;“第二章 3.1资格后审材料 3.资格后审申请证明文件-其他”备注中删除“GB2 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要求。 8.原招标文件中“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9-20 09:00”变更为“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9-26 09:00” 9.原招标文件中“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1030A)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9-20 09:00”变更为“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1030A)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9-26 09:00” 2024/9/5 17:30:11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原开标时间:2024/9/20 9:00:00 变更后时间:2024-09-26 09:00:00,原开标室:第三开标室(1030A) 变更后开标室:第三开标室(1030a) 2024/9/5 17: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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