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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路至黄岛路新增院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施工) 2024-09-14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济宁路至黄岛路新增院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4/09/14 18:38:48
项目名称: 济宁路至黄岛路新增院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施工)
工程地点: 市南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商业及服务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8280000元 工程造价: 13455008.99元
结构形式: 砖混 工程规模: 1854.38平方米
计划文号: 2401-370202-04-01-424055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海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海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浙江路 28 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安经理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609076
招标代理单位: 海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琨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376766069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401-370202-04-01-424055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青岛市住建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85066759
监督部门地址: 澳门路121号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jgjgcc@qd.shandong.cn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规划建筑面积 9878平方米;本项目对济宁路至黄岛路 16 个楼院进行改造提升,建筑面积约9878 平方米,拟分期实施。其中一期改造面积 1854.38 平方米,包括黄岛路 1 号、黄岛路 3 号、黄岛路 5 号、黄岛路 7-9 号、黄岛路 90 号(含 92 号)、黄岛路 67 号楼院;二期改造面积 8023.38 平方米,包括平原路 54 号、平原路 60 号、平原路 64 号、平原路 72 号、安徽路 33号、安徽路 23-25 号、平度路 32 号、济宁路 2 号、济宁路 14-20 号楼院。项目主要实施拆除、结构加固、建筑空间改造、外立面改造、安装工程改造、内庭院改造、室内提升、室外配套等。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责任期保修。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不分标段1854.38平方米济宁路至黄岛路新增院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施工)13455008.99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1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1.2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2.1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2.3 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四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五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有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13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八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3号开标室(304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10-08 09:30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青岛海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2-85609076,邮箱:jszxqd@163.com,传真:/,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浙江路 28 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066759 邮箱:jgjgcc@qd.shandong.cn 传真0532-85730114 地址:澳门路121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济宁路至黄岛路新增院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施工)不分标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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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019428001001
2024/10/8 9:30:00 2024/9/28 9:30:00 2024/10/8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1、招标文件第26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 技术标 第一条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 fyq中由“仅评分项”变更为“评分项且目录”。
2024/9/24 16:06:53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1、 招标文件第3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招标文件第12页1.9.3变更为“现场勘查过程中,招标人对投标人任何疑问的回答(若有)都是口头的,对招标人不具约束力。如有疑问,应在本项目疑问提出截止时间前,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疑问 ”栏目的“提出疑问”功能要求招标人进行澄清。”
2、 招标文件第15页3.2.5.1变更为“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相应部分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 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7.4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额的10%。招标人对等提供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形式为:从招标人提供合同额10%的预付款中抵扣)”
4、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5页资格审查打分中获得奖项及商务标中企业荣誉变更为“(1)企业上5年度已竣工工程获国家级房建类优质工程类奖项的,每项加1分,上3年度获省级(含副省级)房建类优质工程类奖项的,每项加0.5分;同一工程只计取最高级别得分,不累计计分。(2)上5年度承建的工程获国家级房建类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项加0.5分;上3年度获省级(含副省级)房建类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项加0.3分;同一工程只计取最高级别得分,不累计计分。”
5、 招标文件第26页投标报价分值变更为“投标总报价30分,措施费报价15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15分,其他不变”
6、 施工合同中第112页3.2.4 变更为“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履行职责且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5000元/次的违约金,且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3.3.3变更为“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履行职责且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承担2000元/次的违约金,且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第21条补充条款(27)条变更为“除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等情况,属承包人自身原因,未按照合同约定工期要求完成合同施工内容的违约处罚约定:(1)工期若延迟7天以上,每延迟1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万~10万元/天的违约金:工期若延迟15天以上,每延迟1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万-20万元/天的违约金;工期若延迟30天以上,每延迟1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万-50万元/天的违约金;(2)若承包人通过自身努力满足工期要求,则在该节点付款时无息退还因上级节点延迟的违约金:工期延迟超过75天,发包人有权与承句人解除合同或切除合同内部分施工内容,由发包人自行委托第三方施工,同时施工费用上浮30%-60%视为合理费用,该费用从原合同结算款中扣除。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7、 删除施工合同中第21条 补充条款第135页第(2)条、第140页的(19)条。
8、 施工合同第127页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变更为“工程款付款比例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9、 招标文件第117页7.5.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变更为“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变更为“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2024/9/20 10: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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