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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气式发动机关键部件热物理试验装置项目(三期)201号宽域耦合匹配试验中心、303号消防及循环水泵站、305号储罐区、501号门房及室外工程(施工)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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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气式发动机关键部件热物理试验装置项目(三期)201号宽域耦合匹配试验中心、303号消防及循环水泵站、305号储罐区、501号门房及室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4/11/29 18:04:23
项目名称: 吸气式发动机关键部件热物理试验装置项目(三期)201号宽域耦合匹配试验中心、303号消防及循环水泵站、305号储罐区、501号门房及室外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 青岛市黄岛区海西二路以西,开城路以北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科研、教育、医疗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2924600000.00元 工程造价: 315400254.57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24802平方米
计划文号: 发改投资[2022]1833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宁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179963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 招标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11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张宁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179963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翔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徐丙渠 赵雯斐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695422989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022-000052-73-01-000022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为201号宽域耦合匹配试验中心、303号消防及循环水泵站、305号储罐区、501号门房及室外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24802平方米。最高2层,最大建筑构筑物高度约40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0779平方米,最大单体跨跨度约34.5米。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不分标段24802平方米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和安装。315400254.57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最多允许 2 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工程投标。
3.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六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九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 2号入口)
【第四开标室(1026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12-20 09:30
十一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张宁,联系电话:0532-82179963,邮箱:zhangning@iet.cn,传真:/,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11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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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019379001001
2024/12/24 9:30:00 2024/12/14 9:30:00 2024/12/24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4版:1.原开标时间:2024/12/23 14:00:00 变更后时间:2024/12/24 9:30:00,原开标室:第三开标室(1030A)变更后开标室:第一开标室(1023室) 。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工程所获奖项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2)施工合同;(3)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形成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所在地备案机关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安全文明工地类奖项的无需提供)。(4)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社会组织)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修改为“(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2)施工合同;(3)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形成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所在地备案机关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安全文明工地类奖项的无需提供)。(4)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社会组织)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5)省级(或副省级)获奖奖项在省级(或副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的网址及截图。”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附件2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商务部分原“投标报价分数30”修改为“投标报价分数40”。原评分标准为“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投标报价与基准进行比较,相同得满分。每高于基准价1% ,扣减1分,扣完为止。 每低于基准价1% ,扣减0.5分,扣完为止。 偏离不足1%时,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数保留两位小数”修改为“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投标报价与基准进行比较,相同得满分。每高于基准价1% ,扣减0.2分,扣完为止。 每低于基准价1% ,扣减0.1分,扣完为止。 偏离不足1%时,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数保留两位小数”。 原“措施费项目报价分数20”修改为“措施费项目报价分数5”。原评分标准为“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投标报价与基准进行比较,相同得满分。每高于基准价1% ,扣减0.5分,扣完为止。 每低于基准价1% ,扣减0.3分,扣完为止。 偏离不足1% 时,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数保留两位小数”修改为“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投标报价与基准进行比较,相同得满分。每高于基准价1% ,扣减0.2分,扣完为止。 每低于基准价1% ,扣减0.1分,扣完为止。 偏离不足1% 时,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数保留两位小数” 。原“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报价分数15”修改为“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报价分数20”。 项目FYQ已更新,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版。 2024/12/8 17:31:03
招标文件澄清 第3版:原开标时间:2024/12/23 14:00:00 变更后时间:2024-12-24 09:30:00,原开标室:第三开标室(1030A) 变更后开标室:第一开标室(1023室) 2024/12/8 11:35:20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原开标时间:2024/12/20 9:30:00 变更后时间:2024-12-23 14:00:00,原开标室:第四开标室(1026室) 变更后开标室:第三开标室(1030a) 2024/12/6 16:57:36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1. 招标公告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现更正为“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删除“26、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发改振兴〔2021〕1852号),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项目,“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投入该项目各级财政资金10%的比例向当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27、按照以工代赈工作要求,工程项目(含安排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的项目),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要求等前提下,要“应用尽用、能用尽用”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增收”内容。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10“投标报价有效范围(适用于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投标报价有效范围为报价均值的93%至107%(含93%和107%)。”现更正为“报价有效范围:93%至107%”仅用于按计算规则确定评标基准价时使用,不作为判定投标报价无效的依据。 4.删除“施工合同中的附件4:建设工程投标诚信承诺书。” 2024/12/5 11: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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