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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国际绿色农产品博览交易中心项目配套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4-08-0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上合国际绿色农产品博览交易中心项目配套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4/08/05 21:11:38
项目名称: 上合国际绿色农产品博览交易中心项目配套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 富民路位于北起规划五路,南至规划三路;规划四路位于西起胶莱路,东至明珠路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有资金10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43120000.00元 工程造价: 36903978.25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302米
计划文号: 2106-370281-04-01-296252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壹时代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徐野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5857115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壹时代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胶州市胶莱镇楼子埠村东、胶平公路东侧
招标单位联系人: 徐野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58571152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国华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陈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7863909068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106-370281-04-01-296252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规划四路全长约712米,红线宽度24米;富民路全长约590米,红线宽度24米,主要建设道路工程、雨污水管线、给水管线、照明管线、通信管线、电力排管以及交通设施建设及绿化带等。
2、招标范围:
2.1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2.2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保修。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不分标段1302米上合国际绿色农产品博览交易中心项目配套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36200000703978.25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应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5、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包括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等),骗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
1.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
3、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三年度必须提供一项同类工程经验。(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3.1设计同类工程: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7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不含单独园林绿化工程,亮化照明工程);
3.2施工同类工程: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3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不含单独园林绿化工程,亮化照明工程);
3.3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3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项目(不含单独园林绿化工程,亮化照明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58号)
【第二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8-27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兰部长,联系电话:0532-58571152,邮箱:jf_cbhyb@163.com,传真:/,地址:胶州市长江一路上合国际城如意湖总部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2289152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上合国际绿色农产品博览交易中心项目配套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不分标段.pdf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019227001001
2024/9/11 10:00:00 2024/9/1 10:00:00 2024/9/11 10:0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3版:原开标时间:2024/8/27 9:30:00 变更后时间:2024-09-11 10:00:00,原开标室:第二开标室 变更后开标室:第二开标室 2024/8/26 15:59:01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1、招标文件第8页计划工期变更为“本项目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设计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20日,设计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9日,施工计划工期:70日历天(投标人可依据企业自身情况另报施工工期,但不得比招标计划工期长,低于招标计划工期的应符合青岛市有关工期的规定)。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0日,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报告为准。”
2、招标文件第41页合同工期变更为“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7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10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9月11日10:00开标
2024/8/26 15:57:35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1、招标文件第12页“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变更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评标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招标文件第33页1.2.6修改为“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所在地尚未取消银行账户许可,请继续上传《开户许可证》扫描件;企业所在地已经取消银行账户许可,企业未进行账户变更业务,原《开户许可证》未交回的,请继续上传《开户许可证》扫描件;企业所在地已经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原《开户许可证》已交回的,或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请上传开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需加盖开户银行章,确无法加盖银行章的需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章)、银行电汇回单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或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的公证书原件或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原件或电子保函,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开具银行保函的银行是基本账户开户银行,银行保函的公证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银行保函的格式与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相符。”
3、招标文件第43页“10.1设计费支付方式:10.1.1完成初步设计: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10.1.2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完成并经甲方确认合格后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10.1.3竣工验收阶段: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10.1.4审计阶段: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最终设计费的97%;10.1.5项目质保金:项目质保金为最终设计费的3%,在项目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后30日内支付。”变更为“10.1设计费支付方式:10.1.1完成初步设计: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10.1.2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完成并经甲方确认合格后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10.1.3竣工验收阶段: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10.1.4审计阶段: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最终设计费的100%;”
2024/8/8 2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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