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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增供热配套工程(长沙路及汉河路供热一次网工程等) 2024-07-30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2024年新增供热配套工程(长沙路及汉河路供热一次网工程等)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4/07/30 17:14:55
项目名称: 2024年新增供热配套工程(长沙路及汉河路供热一次网工程等)
工程地点: 项目位于崂山区长沙路(科苑经七路-松岭路)、汉河路(汉河五路-汉河七路)等。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区财政资金及政府专项债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6523900元 工程造价: 11786077.62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6670米
计划文号: 青崂发改投资〔2024〕145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东亿供热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8293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东亿供热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82932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炫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李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55555553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主要包括建设长沙路(科苑经七路-松岭路)、汉河路(汉河五路-汉河七路)供热管道及其它供热配套设备等。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不分标段6670米2024年新增供热配套工程(长沙路及汉河路供热一次网工程等)11786077.62
二、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GB2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除外)。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
【第一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8-20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32-67782932,邮箱:dongyizhaobiaobu@163.com,传真:/,地址:青岛市崂山区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8036355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019172001001
2024/8/20 9:30:00 2024/8/10 9:30:00 2024/8/20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各潜在投标人: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10中第5条修改为“5、关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为落实青岛市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使用国三级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现场施工中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渣土外运等管控措施,施工所产生的渣土统一委托已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专业公司外运处置。”其他内容不变。 2024/8/7 9:44:53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各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6.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6条为:“若承包人未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施工人员工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因施工人员工资问题导致打架、上访、投诉、堵门、堵路、爬塔吊、报警、静坐、自杀、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对发包人项目具有负面影响的情形的,则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且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暂停、停止施工,待承包人妥善处理完毕上述事件后,发包人恢复正常支付工程款;同时,每发生一次上述情形,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50000元违约金并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发包人由此受到的行政处罚罚款亦由承包人承担,违约金和罚款由发包人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如发生发包人代付施工人员工资情形时,则代付工资由发包人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承担因拖延施工人员工资造成的所有直接与间接损失和全部责任,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其他内容不变。 2024/8/2 10: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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