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交易信息详情
北京路27号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2024-09-06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北京路27号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4/09/06 15:23:29
项目名称: 北京路27号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点: 市南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北京路/街27号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商业及服务用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435290000元 工程造价: 198153224元
结构形式: 框剪 工程规模: 49630.67平方米
计划文号: 2406-370202-04-01-140902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海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安经理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60907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海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安经理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609076
招标代理单位: 海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琨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376766069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406-370202-04-01-140902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改造建筑面积49630.6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868.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762.28平方米;对地下部分进行机电设备改造、部分建筑安装改造提升等;地上裙房部分进行功能改造,包括结构加固、装饰提升、立面改造(屋面工程、外立面工程等)、安装及设备改造(包括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燃气工程)、室外道路铺装等。项目建成后拟作为商业、酒店等功能使用。(该项目改造后属于一般公共建筑,立项投资额43529万元;单项工程合同额19815.3224万元;单体建筑面积49630.67平方米,属于大型一般公共建筑。)
2.招标内容
2.1 设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立全过程建筑信息模型(BIM)及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项深化方案设计等相关服务。
2.2 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责任期保修、建立全过程建筑信息模型(BIM)及相关服务。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不分标段49630.67平方米北京路27号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18824790086653241240000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应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2.1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2 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投标人需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1 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1.2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3 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4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5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派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各一名,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2.1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2.2 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全部标段: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由设计成员方和施工成员方共同组成。其中联合体中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 1 条、第 2 条第 2.1 款、第 4 条,及"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中第 2 条第 2.1 款和第 3 条要求;联合体中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 1 条、第 2 条第 2.2 款、第 3 条、第 4 条,及"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中第 2 条第 2.2 款和第 3 条的要求;牵头人须由施工成员方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满足上述"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中第 1 条和第 3 条的要求。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六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 5 年度必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或资格打分、商务评审打分时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设计同类工程:单项合同设计费在 7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施工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在 15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在 15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工程(工业厂房除外)。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九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3号开标室(304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9-27 14:00
十一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青岛海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2-85609076,邮箱:jszxqd@163.com,传真:/,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浙江路 28 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066759 邮箱:jgjgcc@qd.shandong.cn 传真0532-85730114 地址:澳门路121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北京路27号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不分标段.pdf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019093001001
2024/9/27 14:00:00 2024/9/17 14:00:00 2024/9/27 14:0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1、招标文件第七章 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二投标文件格式中的“4.投标报价书”变更为最新格式,详见附件。
2024/9/12 10:43:28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1投标保证金变更为“1.未减免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2、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履约担保变更为“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额的10%。招标人对等提供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形式为:从招标人提供合同额10%的预付款中抵扣)”
3、 招标文件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中企业业绩评分标准中及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部分企业类似业绩评分标准中“设计同类业绩的完成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变更为“设计同类业绩认定以项目施工图原图(加盖设计资质章的总图)时间为准”。
4、 招标文件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中企业荣誉评分标准及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部分企业荣誉评分标准变更为“企业上 5 年度获得副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房建施工类相关奖项或房建设计类相关奖项,每一项得 3 分,满分 9 分。 获奖工程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日期为准。”
2024/9/10 16:15:00

下载相关附件